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三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公开政府主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区民政局机构职能;
2.规范性文件;
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信息公开年报;
5.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6.社会组织公告;
7.民生建设等业务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8.其他;
(二)公开方式
1、通过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jy.sany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三亚市吉阳区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关
受理机构:吉阳区民政局各科室
办公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483号吉阳区政府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98-88711959
传真:0898-88719361
邮政编码:572099
电子邮箱:jiyangquminzhengju@163.com
(二)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
申请人登录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区民政局——选择“我要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或送交。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