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吉阳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申请人可以在三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 http://jy.sanya.gov.cn/ )是三亚市人民政府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吉阳分局在市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jy.sanya.gov.cn/jyqsthjsite/zfxxgk/newxxgk.shtml),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具体方法:
(1)目录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7个类别,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搜索:设有标题、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三种搜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检索。如:选择发文机关为“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即可搜索到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公开的全部文件;选择文件标题、发文字号等多个条件,可搜索到满足上述条件的文件。
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吉阳分局主要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
3.环境行政处罚相关信息;
4.环保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
下列政务信息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意见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主动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规定公开时间范围,按照相关规定时限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受理申请机构为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吉阳分局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218号A1栋3楼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31898117
电子邮箱:syjyqhbj@163.com
2.申请方式
(1)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申请的内容
(1)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4)申请人对所申请公开内容有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答复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吉阳分局应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表》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已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环境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公开范围未公开的,应告知申请人获取该环境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环境保护部工作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所属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吉阳分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