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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亚市抱坡片区市政一号道路及
亚龙湾第二通道项目11.39亩置换地征收
补偿安置补充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抱坡片区市政一号道路及亚龙湾第二通道项目11.39亩置换地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落实责任。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抱坡片区市政一号道路及亚龙湾
第二通道项目11.39亩置换地
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
为推进三亚市抱坡片区市政一号道路及亚龙湾第二通道项目11.39亩置换地建设,妥善解决项目范围内南新农场土地上房屋补偿及被征收人的安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安置补偿政策的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抱坡片区市政一号道路及亚龙湾第二通道项目11.39亩置换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吉阳府〔2026〕30号)的基础上,制定本补充方案。
二、保障性住房申购安排
符合三亚市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的原南新农场职工子女,可优先统筹安排申购保障性住房,申购价格按建安成本价格购买。
四、其他事项
本补充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抱坡片区市政一号道路及亚龙湾第二通道项目11.39亩置换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吉阳府〔2026〕30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原方案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