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阳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考核机制》
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管控耕地“非粮化”,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全方位、常态化监管。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的通知》《三亚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吉阳区耕地管理实际,制定本考核工作机制。
二、任务目标
压实各级耕地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健全三级田长常态化巡田、隐患排查、违法制止、整改闭环全链条管控体系;全面防范耕地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存量问题按期清零销号,杜绝耕地撂荒、违规挖塘、非农建设、乱占耕地等行为,构建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守住耕地安全底线。
三、主要内容
(一)分值设置:总分120分,含基础履职分100分、正向激励加分20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90分)、良好(70-89分)、较差(<70分)三个等次。
(二)履职考核:涵盖耕地普法宣传、日常巡田情况、APP巡查轨迹、建立工作台账、违法线索及时上报、严禁瞒报漏报、上级下发图斑按期整改销号等履职事项。
(三) 加分激励:耕地保护工作获上级通报表扬、管控创新举措成效显著,可累计加分,单项10分、总分上限20分。
(四)考核步骤:自查评分→年终考核→考核排名→综合评价。
(五)奖惩机制:履职成效优异予以通报表扬、评优优先、绩效倾斜;整改不力、问题突出予以通报约谈,严重违规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责问责。
四、涉及范围
(一)责任主体:吉阳区各村(社区)三级田长全部纳入考核管理。
(二)管控范围:吉阳区全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
(三)违规事项:耕地违规种树、挖塘、种草皮、非农建设、耕地撂荒等所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违法违规行为。
五、执行标准
(一)宣传工作:4种及以上宣传方式得满分,每少1种扣5分。
(二)巡查保障:巡田人员、巡查车辆两项全部落实得满分,缺一项扣5分、两项缺失全扣分。
(三)台账轨迹:每缺1次巡查轨迹或台账记录扣5分。
(四)线索处置、图斑整改、新增管控:每1宗未整改、未上报、新增违法图斑扣5分,扣完对应项目分值为止。
(五)考核结果同步抄送区委组织部,直接关联年度绩效考核、干部等次评定、评优评先。
六、注意事项
(一) 各村(社区)须于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评,按时上报佐证材料,对自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全程负主体责任。
(二)政府合规投资项目形成的新增图斑,不纳入新增违规扣分范围,其余所有新增耕地违法问题一律从严扣分追责。
(三)上级已提前移交问题线索,不额外追责扣分;严禁出现隐瞒不报、拖延整改、制止不及时等失职行为。
(四)本机制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政策解释权归属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