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增发国债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2026年1月19日,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增发国债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的适用范围
海南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增发国债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吉阳区四块土地,用地面积约456平方米(CGCS2000坐标系),土地权属(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为六盘村委会集体土地约119平方米;国家土地150平方米、市政府土地17平方米、第一次土地调查未确权土地(省榆亚盐场)约170平方米。所涉及的所有土地、附着物等相关产权人,适用本《方案》。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计七条,针对项目征收范围及基本情况、征收主体实施部门和法律依据、基本原则、集体土地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社会保障、保障措施、附则作出了具体要求。
1.集体土地按海南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相关规定补偿,三亚市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为145600元/亩。
2.青苗按包干方式补偿,补偿标准为50000元/亩。零星青苗及其他附着物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相关标准补偿。
3.历史遗留问题补偿:本项目部分用地红线与部分项目用地界重叠,重叠区域内已完成补偿的土地、青苗等地上附着物不再重复补偿,如在该区域内有重建及抢种等行为的,不予补偿。
五、目标任务
顺利完成土地征收工作,确保海南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增发国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1.提升灾害预警与防控能力:通过精准监测和深入研究,可以提前识别风险,为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安全提供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保障重大公共利益项目落地:通过依法依规对项目所需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相关权利人,从而保障这一服务于公共利益的重大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和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