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项目(不含南丁中村城市更新范围)征收土地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2026年3月5日,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项目(不含南丁中村城市更新范围)征收土地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的适用范围
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道路起点为森海路,终点至田独路(不含南丁中村城市更新范围),用地面积约139630平方米,其中涉及南丁村委会集体土地34232平方米,所涉及的所有土地、附着物等相关产权人,适用本《方案》。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计十条,针对项目征收范围及基本情况、基本原则、征收主体和实施单位、农村集体土地青苗及附属物补偿标准、搬迁补助、关联边角地征收、社会保障、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附则作出了具体要求。
1.集体土地按海南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相关规定补偿,三亚市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为1456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56000元/亩、安置补助费89600元/亩。
2.青苗按包干方式补偿,补偿标准为50000元/亩。零星青苗及其他附着物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相关标准补偿。
3.各类非住宅房屋及坟墓等其他地上附作物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补偿,坟墓也可以按24000元/座的标准包干补偿。
五、目标任务
顺利完成土地征收工作,确保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项目(不含南丁中村城市更新范围)建设顺利推进。
1. 完善主干路网,提升通行效能:实现鹿城大道东西全线贯通,为市区至亚龙湾新增快速通道,分流G98等既有路网压力,推动吉阳区南北联动与大三亚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助力城市功能拓展。
2. 保障民生与配套开发:提升沿线居民出行品质,为南丁片区更新、产业导入与土地开发提供基础条件,服务全域旅游与城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