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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YBLXD04-08-10和YBLXD04-08-14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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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5:36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YBLXD04-08-10

YBLXD04-08-14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202616,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YBLXD04-08-10YBLXD04-08-14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该补偿方案的出台,核心是落实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两地块位于吉阳区落笔洞路君和君泰旁,控规明确为公园绿地将两地块用于公园绿地建设,旨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休闲需求,同时优化城市核心区功能配置。方案的核心目的是依法收回并整合土地,为公园绿地建设扫清权属障碍,落实城市生态与民生基础设施规划;以法定程序保障征收与补偿公平,明确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方式与标准,公开透明,避免争议。

二、文件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方案》的适用范围

方案拟征收土地位于落笔洞路君和君泰旁,东至落笔洞路、西至君和君泰、南至环岛铁路高架桥、北至鹿城大道,涉及土地权属为南新农场国有土地约4995平方米、三亚市电视机厂国有土地约116平方米、市政府土地约12264平方米、第一次土地调查未确权土地约16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约4181平方米、建设用地约14865平方米涉及的所有土地、附着物等相关产权人,适用本《方案》。

、《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计十一条,针对用地范围和现状基本原则征收主体和实施单位被征收房屋认定条件房屋补偿方式标准房屋装饰部分补偿 安置房分配及结差标准搬迁补助、按时搬迁奖励及临时过渡安置费,保障措附则等作出了具体要求。

  (一)被征收房屋情况的认定

1.被征收房屋的权属、用途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或权属证书没有记载用途的,原则上由征地实施单位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认定。

2.被征收房屋面积的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房屋权属证书(证明)但被征收人持有土地权证或合法土地来源证明的,按照现有房屋四层半以下(含四层半)的部分进行补偿。

2.无产权证明,也没有合法土地来源房屋,在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之前建成的,按已登记房屋补偿1990年4月1日后,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施行前建成的,按建安成本予以补偿2008年1月1日后建成的不予补偿

(二)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和标准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框架结构房1:1、混合结构房1:0.95、砖木结构房1:0.85的比例进行调换。

(三)住宅改变商业用房的补偿

被征收人将临街的低层住宅改变为商业经营用房,房屋同时符合“具有产权证”“200811日前登记成立并持有营业执照持续营业”“被征收前连续三年以上依法纳税”三个条件的,按照住宅房屋标准补偿,另外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50%给予货币补偿

对选择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的,均发放停产停业损失补助。

五.目标任务
    顺利完成土地征收工作,确保三亚市中心城区控规YBLXD04-08-10YBLXD04-08-14地块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利企惠民措施

1. 生态与民生双赢:新增城市公园绿地,完善吉阳区生态网络与公共服务,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与城市宜居度。

2. 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通过土地征收和功能调整,推动三亚从传统旅游城市向国际消费中心转型。公共绿地与潜在商业开发相结合,可提升区域宜居性和经济活力,带动周边土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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