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
第二批次集中选房工作方案解读
《三亚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第二批次集中选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榆亚路二期选房方案》)已由三亚市吉阳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 2025 年第 16 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便于社会公众知晓方案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榆亚路二期选房方案》?
为确保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第二批次集中分房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三府〔2014〕98号)和被征收人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的《三亚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榆亚路二期选房方案》的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2025年8月30日前已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被征收人。
三、《榆亚路二期选房方案》的内容
该方案共九条,对适用范围,可分配安置房源情况,选房工作组织方、参与方及监督方,选房原则和顺序,选房地点、时间及人数等要求,选房人员资格要求,选房步骤,纪律要求,其他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四、《榆亚路二期选房方案》的核心条款
(一)可分配的安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安置房源位于三亚市吉阳区市委大院安置区,包括一期安置区1#、2#剩余房源37套;二期安置区3#、4#、5#楼房源450套,共5栋楼,487套。具体户型及套数如下:一期安置区74.64㎡小户型24套;103.41㎡中户型3套;121.11㎡大户型10套;二期安置区89.44㎡A户型180套;85.58㎡B户型60套;120.59㎡C户型60套;93.82㎡D户型60套;104.16㎡E户型60套;94.23㎡F户型30套。
(二)选房原则和顺序
1.选房原则
根据《三亚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收人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有关约定,被征收人应按照套内面积1:1的调换比例,选择与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相当或最相近的安置房户型。安置房匹配户型如下:
安置房匹配户型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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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套内 面积(㎡) |
被征收 房屋套数 |
可选安置房户型及套内面积(㎡) |
安置房 套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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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9㎡—74.09㎡ |
18 |
一期小户型 (约74.64㎡) |
24 |
如被征收人不同意到一期选房安置,可从二期B户型中选房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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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8㎡—84.65㎡ |
46 |
二期B户型 (约85.58㎡) |
60 |
如选房时二期B户型房源已选完,被征收人可从二期A户型中选房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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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3㎡—89.91㎡ |
151 |
二期A户型 (约89.44㎡)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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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8㎡—92.36㎡ |
48 |
二期D户型 (约93.82㎡)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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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0㎡—94.70㎡ |
28 |
二期F户型 (约94.23㎡)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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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8㎡—107㎡ |
30 |
一期中户型 (约103.4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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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E户型 (约104.16㎡)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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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6㎡—124.54㎡ |
49 |
一期大户型 (约121.1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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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C户型 (约120.59㎡)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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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0㎡ |
10 |
一期大户型 (约121.11㎡) |
10 |
被征收人可选择“1套匹配户型+货币补差”的方式安置,也可选择“就近调配相近户型房源”方式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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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C户型 (约120.59㎡)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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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8㎡ |
5 |
一期大户型 (约121.11㎡) |
10 |
被征收人可选择“1套匹配户型+货币补差”的方式安置,也可选择“1套一期小户型+1套二期A/B户型”组合方式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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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C户型 (约120.59㎡)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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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4㎡(别墅) |
2 |
一期大户型 (约121.11㎡) |
10 |
被征收人可选择“1套匹配户型+货币补差”的方式安置,也可选择组合方式安置,但超选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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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C户型 (约120.59㎡) |
60 |
被征收人应按照上表对应的匹配户型选房,也可选择比对应户型面积小的户型,除上表“备注”一栏另有规定外,不得选择比对应户型面积大的户型。
2.选房顺序
为提高选房工作效率,2025年8月30日前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按照“按匹配户型分类、分阶段选房”的方式进行。每个阶段选房时,先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再按顺序号依次选房。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安置房匹配户型为二期C户型和一期大户型的被征收人选房(如被征收人放弃本阶段选房,采取组合方式选择其他户型的安置房,应在后续对应阶段重新参与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后参与其他户型的选房);
第二阶段:组织安置房匹配户型为二期D、E、F户型和一期中户型的被征收人选房;
第三阶段:组织安置房匹配户型为二期A、B户型以及一期小户型的被征收人选房。
(三)选房地点、时间及人数等要求
1.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设在安置区二期5号楼架空层(具体以通知为准)。选房现场设有问询处、验证签到处,张贴安置房布局图、户型平面图(选房图表)等。
2.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拟定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4日(共四天)。其中,第一阶段选房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第二阶段选房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第三阶段选房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至12月4日,计划用时2天。每个阶段选房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工作正式启动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3.每日选房流程及时间安排
选房流程:提交资料→验证签到→查看安置房资料→按照抽到的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选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四)选房人员资格要求
1.原则上由2025年8月30日前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
2.被征收人本人参加选房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核查,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留存
3.被征收人委托他人参加的,应现场提供被征收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留存,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4.被征收人去世的,由其遗产继承人共同协商确定委托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监护人代理),应现场提供被征收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留存,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5.每户仅可指定 1 人参加选房。
(五)选房步骤
1.验证资格:被拆迁户到验证签到处核实身份并签到;
2.确定顺序号:每个阶段选房开始第一天,工作人员会将已经准备好的顺序号放至抽签箱,由本次参与集中选房的所有被征收人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逐一进行抓号抽签,抓取到的号码即为选房人选房的顺序号。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并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抽签资格,待有顺序号的选房人全部选完房后再根据组织方的安排进行选房;
3.选房及确认:已经抽取选房顺序号的选房人应当依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依次排队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选房顺序号呼叫被征收人,迟到的选房人在当日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选房人末位;如迟到的选房人未在当日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日正在选房的选房人末位;
4.每个选房人选房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选房人选择安置房后,须在《选房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手印。安置房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调换。
五、注意事项
1.抽签及选房过程由海南省三亚市凤凰公证处全程监督;
2.选房后需在通知期限内办理交房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的,视为已交付,停发过渡费;
3.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被征收人须在选房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超选安置房面积的差额价款,并完善相关手续,才能领取安置房屋钥匙;
4.根据《三亚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规定,迄今未办理全产权过渡的被征收房屋,住户必须在办理收房手续前自行到职能部门办理全产权过渡后,才能领取安置房屋钥匙;
5.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内的公产房和2025年8月30日前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但未参与本次集中选房的被征收人,需待本次集中选房结束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安置房匹配户型,另行组织开展选房工作。本次集中选房结束后,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即进入常态化选房(即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即可选房),不再另行组织集中选房。
最终选房方案内容以《三亚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第二批次集中选房工作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