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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三亚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
安置房第二批次集中选房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
《三亚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第二批次集中选房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6次城市更新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
第二批次集中选房工作方案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第二批次集中分房工作,确保已签约未安置的被征收人尽快回迁安置,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三亚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收人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的《三亚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有关规定,结合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安置区(含一、二期)房源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2025年8月30日前已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被征收人集中选房工作。
二、可分配安置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安置房源位于三亚市吉阳区市委大院安置区,包括一期安置区1#、2#楼剩余房源37套;二期安置区3#、4#、5#楼房源450套,合计487套。
(一)一期安置房源情况
一期安置区1#、2#楼剩余房源37套。其中,1#楼剩余房源为:中户型1套、小户型14套、大户型7套;2#楼剩余房源为:中户型2套、小户型10套、大户型3套。
一期安置区剩余房源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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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 |
建筑面积(㎡) |
套内面积(㎡) |
套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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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两厅(大户型) |
145.30 |
121.1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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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两厅(中户型) |
125.03 |
103.4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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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房两厅(小户型) |
89.18 |
74.6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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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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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说明:1.以上安置房源面积以测绘单位实测为准;2.以上安置房源不含此前我市开展干部职工多占政策性住房清理工作时退回的3套大户型房屋。
(二)二期安置房源情况
二期安置区共三栋(楼号为:3#、4#、5#),总套数为450套,总建筑面积约74688.57平方米。每栋楼层高31层,每一层有5套房屋,总共有6种房型。具体如下:
3#:每层2套A户型、2套B户型、1套C户型;
4#:每层2套A户型、2套D户型、1套C户型;
5#:每层2套A户型、2套E户型、1套F户型。
二期安置区房源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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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 |
建筑面积(㎡) |
套内面积(㎡) |
套数(套) |
|
三房两厅(A户型) |
110.6 |
89.44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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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两厅(B户型) |
105.82 |
85.58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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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两厅(C户型) |
149.12 |
120.59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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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两厅(D户型) |
115.29 |
93.82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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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两厅(E户型) |
128.6 |
104.16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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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两厅(F户型) |
116.35 |
94.23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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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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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
三、选房工作组织方、参与方及监督方
组织方:三亚市吉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与方:三亚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三亚城市发展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三亚同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被征收人
监督方:海南省三亚市凤凰公证处
四、选房原则和顺序
(一)根据《三亚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收人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有关约定,被征收人应按照套内面积1:1的调换比例,选择与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相当或最相近的安置房户型。安置房匹配户型如下:
安置房匹配户型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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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套内 面积(㎡) |
被征收 房屋套数 |
可选安置房户型及套内面积(㎡) |
安置房 套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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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9㎡—74.09㎡ |
18 |
一期小户型 (约74.64㎡) |
24 |
如被征收人不同意到一期选房安置,可从二期B户型中选房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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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8㎡—84.65㎡ |
46 |
二期B户型 (约85.58㎡) |
60 |
如选房时二期B户型房源已选完,被征收人可从二期A户型中选房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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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3㎡—89.91㎡ |
151 |
二期A户型 (约89.44㎡)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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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8㎡—92.36㎡ |
48 |
二期D户型 (约93.82㎡)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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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0㎡—94.70㎡ |
28 |
二期F户型 (约94.23㎡)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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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8㎡—107㎡ |
30 |
一期中户型 (约103.4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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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E户型 (约104.16㎡)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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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6㎡—124.54㎡ |
49 |
一期大户型 (约121.1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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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C户型 (约120.59㎡)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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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0㎡ |
10 |
一期大户型 (约121.11㎡) |
10 |
被征收人可选择“1套匹配户型+货币补差”的方式安置,也可选择“就近调配相近户型房源”方式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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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C户型 (约120.59㎡)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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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8㎡ |
5 |
一期大户型 (约121.11㎡) |
10 |
被征收人可选择“1套匹配户型+货币补差”的方式安置,也可选择“1套一期小户型+1套二期A/B户型”组合方式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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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C户型 (约120.59㎡)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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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4㎡(别墅) |
2 |
一期大户型 (约121.11㎡) |
10 |
被征收人可选择“1套匹配户型+货币补差”的方式安置,也可选择组合方式安置,但超选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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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C户型 (约120.59㎡) |
60 |
(二)被征收人应按照上表对应的匹配户型选房,也可选择比对应户型面积小的户型,除上表“备注”一栏另有规定外,不得选择比对应户型面积大的户型。
(三)为提高选房工作效率,2025年8月30日前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按照“按匹配户型分类、分阶段选房”的方式进行。每个阶段选房时,先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再按顺序号依次选房。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安置房匹配户型为二期C户型和一期大户型的被征收人选房(如被征收人放弃本阶段选房,采取组合方式选择其他户型的安置房,应在后续对应阶段重新参与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后参与其他户型的选房);
第二阶段:组织安置房匹配户型为二期D、E、F户型和一期中户型的被征收人选房;
第三阶段:组织安置房匹配户型为二期A、B户型以及一期小户型的被征收人选房。
五、选房地点、时间及人数等要求
(一)选房地点设在安置区二期5号楼架空层(具体以通知为准)。选房现场设有问询处、验证签到处,张贴安置房布局图、户型平面图(选房图表)等。
(二)选房时间拟定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4日(共四天)。其中,第一阶段选房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第二阶段选房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第三阶段选房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至12月4日,计划用时2天。每个阶段选房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工作正式启动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三)每日选房流程及时间安排
1.选房流程:提交资料→验证签到→查看安置房资料→按照抽到的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
2.选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四)如遇台风、暴雨等不适宜组织选房的天气,选房时间向后顺延,届时将提前另行通知。
六、选房人员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安置房集中选房及结果确认的,应是2025年8月30日前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本人不能到场选房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选房,但需签订《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签字并加盖手印。具体规定如下:
(一)被征收人本人参加选房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核查,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留存。
(二)被征收人委托他人参加的,选房当日应现场提供被征收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留存,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参加选房并确认结果。
(三)被征收人去世的,由其遗产继承人共同协商确定一名被委托人,涉及的遗产继承人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被委托人确定后,选房当日应现场提供被征收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留存,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查,参加选房并确认结果。
(四)每个被征收人家庭仅可指定一人参加安置房选房。
七、选房步骤
(一)资格验证
选房人进入选房场地后,应先到验证签到处核实身份信息并签到,在签到名册表上进行登记。
(二)确定选房顺序号
每个阶段选房开始第一天,工作人员会将已经准备好的顺序号放至抽签箱,由本次参与集中选房的所有被征收人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逐一进行抓号抽签,抓取到的号码即为选房人选房的顺序号。未按规定时间签到并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抽签资格,待有顺序号的选房人全部选完房后再根据组织方的安排进行选房。
(三)选房及确认
1.已经抽取选房顺序号的选房人应当依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号依次排队选房。选房时,工作人员按选房顺序号呼叫被征收人,迟到的选房人在当日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选房人末位;如迟到的选房人未在当日选房截止时间前到场的,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日正在选房的选房人末位。
2.为提高效率,每个选房人选房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选房人选择安置房后,须在《选房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手印。安置房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得调换。
八、纪律要求
参与选房的工作人员应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依照本方案中的各项规定开展选房工作,坚决杜绝出现“人情债”现象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少于或大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每平方米5300元作价结算补偿。
(二)如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被征收人须在选房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超选安置房面积的差额价款,并完善相关手续,才能领取安置房屋钥匙。
(三)根据《三亚市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规定,迄今未办理全产权过渡的被征收房屋,住户必须在办理收房手续前自行到职能部门办理全产权过渡后,才能领取安置房屋钥匙。
(四)被征收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形的,住户必须在办理被征收房屋解除抵押、查封手续后,才能领取安置房屋钥匙。
(五)对蓄意破坏、扰乱选房秩序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内的公产房和2025年8月30日前与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但未参与本次集中选房的被征收人,需待本次集中选房结束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安置房匹配户型,另行组织开展选房工作。
(七)本次集中选房结束后,榆亚路1号旧城改造项目即进入常态化选房(即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即可选房),不再另行组织集中选房。
(八)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方案由三亚市吉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