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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三亚市吉阳区高知园安置区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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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 10:05 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三亚市吉阳区高知园安置区项目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2024628,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三亚市吉阳区高知园安置区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的规定,为做好三亚市吉阳区高知园安置区项目用地征收补偿工作,确保三亚市吉阳区高知园安置区项目用地征收顺利推进,结合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适用范围

三亚市吉阳区高知园安置区项目用地涉及南丁村集体、落笔村集体等产权人,适用本《方案》。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计十一条,针对项目征收范围及基本情况基本原则征收主体实施单位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过渡安置、搬迁补助及奖励、补偿登记期限边角地补偿、保障措施附则等作出了具体要求。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安置补偿标准

符合安置条件人员的房屋及地上附作物,按《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相关标准补偿。选择就地建房安置的,框架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1250元、混合结构房屋为每平方米1050元。如不需要政府安置,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房屋面积不超过270平方米给予房屋补偿金额的100%奖励;超出270平方米的部分,给予房屋补偿金额的30%奖励。房屋面积超出10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不予补偿。

(二)集体土地、青苗、坟墓及其他附着物补偿

    1.集体土地按海南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相关规定补偿

2.青苗及其他附着物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相关标准补偿;青苗产权人可选择包干方式补偿,补偿标准为50000/

3.坟墓迁移补偿标准为每座2.4万元,迁移地由政府统筹安排,以公墓为主

(三)过渡安置

临时过渡安置费给予每人每月租房补贴1000元、每人每月生活补贴500元,一次性发放12个月。


    四、注意事项


      项目红线外剩余无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边角地、夹心地可纳入项目征收范围,参照项目红线内的补偿标准执行

五、核心举措

房屋被拆迁后,按规定在村委会重新申请宅基地自建房屋的,由南丁村委会安排宅基地,但项目征地范围外另有住宅的,不再安排宅基地。征地范围内涉及南丁村委会村民一户多宅的,只安置一处,多余的住宅按本方案给予补偿后,宅基地使用权一并收回;征地范围内涉及一宅多户的,按“一栋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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