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策文件>区政府文件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6-1034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6-03-25
  • 发文字号: 吉阳府〔2026〕53号
  • 发布日期: 2026-03-2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6-03-25 15:33:40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

田独路)市政道路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落实责任。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6325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

市政道路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做好三亚市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市政道路项目征地补偿工作,确保我市市政道路项目征地工作顺利推进,保障搬迁对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文件规定,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地范围及基本情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吉阳区,西至森海路、东至田独路、北至绕城高速亚龙湾出入口1029.55亩储备地,总用地面积约177540平方米,其中市政府和吉阳区政府土地约36813平方米、国家土地约68585平方米,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依法实施、合理补偿、妥善安置”原则;

(三)坚持保护合法建筑和打击违法、违章建筑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保障被征收单位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征收主体和实施单位

(一)征收主体: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单位: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依法取得相关审批和许可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二)果园、其园地及林地上的公共设施、看护管理用房、仓储用房等建筑的补偿标准可以参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府〔201343号)相关标准进行补偿。

(三)青苗补偿可以参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府〔201343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规202125)相关标准进行补偿。

五、其他事项

(一)《征收补偿协议书》签订后,被征收人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并自行腾空被征收房屋。

(二)在征收实施单位发布搬迁通知的期限内,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以房屋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由吉阳区政府按照征地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六、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

(一)行政执法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抢建、抢种及违章建设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二)被征收人采取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涂改房屋产权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等违法手段骗取补偿或奖励的,依法追回违法所得,并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参与清点丈量、征收补偿等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组织、个人阻挠房屋依法征收工作实施、妨碍征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相关行政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附则

(一)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或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需对本方案有关内容进行调整的,由征收实施部门提出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予以实施。

(二)本方案由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维护:三亚市营商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202600044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52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1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