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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 索 引 号: 32404208-X/2026-0616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吉阳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6-06-26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6-2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6-06-26 15:39:30

吉阳区民政局

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各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个人:

为贯彻上级部门通知精神和规范我区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和管理,提升殡葬领域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2026330日起施行)相关规定,我区拟对在本辖区内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本辖区内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辖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用品销售、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领域相关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均应向我局进行备案。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应向我局申请备案。已开展相关服务活动的,应及时登记完成备案,期间可正常开展相关服务活动。

三、备案地点

备案受理部门: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

备案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期间恕不受理)

材料递交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218号(天豪·万琉合院)A14404

四、备案材料

(一)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可现场填写);

4.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见附件3,可现场填写)。

(二)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可现场填写,自备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

附件:附件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附件2.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附件3.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




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   

2026625日      

(联系人:赖修科夫、王会赟,联系电话:8871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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