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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各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个人:
为贯彻上级部门通知精神和规范我区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和管理,提升殡葬领域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相关规定,我区拟对在本辖区内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本辖区内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辖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用品销售、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领域相关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均应向我局进行备案。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应向我局申请备案。已开展相关服务活动的,应及时登记完成备案,期间可正常开展相关服务活动。
三、备案地点
备案受理部门: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
备案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期间恕不受理)
材料递交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218号(天豪·万琉合院)A1栋4层404室
四、备案材料
(一)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正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可现场填写);
4.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见附件3,可现场填写)。
(二)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可现场填写,自备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
三亚市吉阳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5日
(联系人:赖修科夫、王会赟,联系电话:88719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