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阳府函〔2026〕479号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0125号
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现就陈锦泽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试点工作在各区落地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三亚市教育局2024年3月印发《三亚市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以班级和班额人数为主要参数核定的人员控制数,由原核定的编制数和核增的员额数组成,并选定三亚市吉阳中心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作为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园。
二、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督〔2020〕4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稳定全区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队伍,保障编外教师待遇,调动编外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实际,我区2023年制定《三亚市吉阳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实施方案》,于2023年12月印发《三亚市吉阳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实施方案》并开始发放编外教师同工同酬工资。
因人员总量管理试点与编外教师工资同工同酬都是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两项工作如果同时开展存在冲突且不便于编外教师队伍管理,另外开展人员总量管理需要财政给予经费支持,目前吉阳区财政经费不足以开展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综上所述,为便于编外教师队伍管理和财政经费统筹预算,我区暂时未开展人员总量管理工作,现阶段全面开展编外教师同工同酬工作。
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后续我区会根据市教育局及区委编办相关要求开展下一步工作。
以上意见,供答复委员时参考。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7日
(联系人:叶千红;联系电话:8886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