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城高速亚龙湾出入口1029.55亩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2025年10月3日,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印发《绕城高速亚龙湾出入口1029.55亩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的适用范围
绕城高速亚龙湾出入口1029.55亩用地征收补偿涉及吉阳区南丁村委会集体,东至新源路、西至南丁村庄、北至环岛绕城高速路、南至鹿城大道(森海路至田独路)规划路;用地面积约68.63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61.74公顷。所涉及的所有土地、附着物等相关产权人,适用本《方案》。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计十一条,针对项目征收范围及基本情况,基本原则,征收主体和实施单位,安置对象的认定,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及安置方式,农村集体土地、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搬迁补助、过渡安置及按时搬迁奖励,关联边角地征收,社会保障,保障措施及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作出了具体要求。
集体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按户籍情形分为七类人员。
符合安置条件的一至六类人员,可以选择安置房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宅基地安置的其中一种方式安置。
(三)农村集体土地、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1.集体土地按海南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相关规定补偿,我市片区地价为145600元/亩。
2.青苗按包干方式补偿,补偿标准为50000元/亩。零星青苗及其他附着物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相关标准补偿。
3.坟墓迁移、集体公共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均按照《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对应的标准进行补偿,坟墓迁移也可按照每座24000元标准进行包干补偿。
五、目标任务
顺利完成土地征收工作,确保绕城高速亚龙湾出入口1029.55亩用地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1.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保障费用由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共同筹集、合理分担。
2.绕城高速亚龙湾出入口的建设将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提升区域的可达性和便利性,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消费者,为企业营造更好的投资和经营环境,有利于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