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项目(吉阳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政策解读
2025年3月21日,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印发《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项目(吉阳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作为海南自贸港核心经济圈的重要交通干线,现有G98高速大三亚段(尤其是吉阳区)面临车流量激增、高峰期拥堵等问题。扩容工程旨在通过拓宽车道、优化互通立交、增设智能交通设施等措施,大幅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满足未来旅游、物流、通勤等多重交通需求。通过扩容升级,强化三亚市中心城区(吉阳区)与周边重点区域(如海棠湾、崖州湾科技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等)的快速连接,推动旅游资源整合、产业协同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助力“大三亚”经济圈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三府〔2013〕43号)、《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三府〔2015〕112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规〔2021〕2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的适用范围
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项目(吉阳段)用地征收补偿涉及南丁村委会集体土地约215.54亩、红花村委会集体土地约352.32亩、罗蓬村委会集体土地约395.17亩、大茅村委会集体土地约80.48亩和落笔村委会集体土地约6.5亩。涉及国有土地部队约0.55亩、南新农场约86.53亩和植物园约39.58亩。所涉及的所有土地、附着物等相关产权人,适用本《方案》。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计十五条,针对项目征收范围及基本情况、基本原则、征收主体和实施单位、安置对象的认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集体土地和青苗及其他附属物补偿标准、国有农场及部队土地和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保障措施和附则等作出了具体要求。
集体土地上被征收房屋按户籍情形分为七类人员。
符合安置条件的一至六类人员,可以选择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及宅基地安置四种方式的其中一种方式安置。
(三)国有和集体土地、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
1.集体土地按海南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相关规定补偿。
2.青苗按包干方式补偿,补偿标准为50000元/亩。零星青苗及其他附着物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相关标准补偿。
3.国有土地按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执行,部队土地涉及国防军事设施建设项目征收土地的补偿和安置标准如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目标任务
顺利完成土地征收工作,确保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大三亚段扩容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六、利企惠民措施
1.促进旅游业升级,优化三亚热门景区(如亚龙湾、鹿回头)的可达性,吸引更多游客,推动“交通+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海澄文定”与“大三亚”经济圈联动,通过高速路网扩容,促进全岛东西两翼城市群资源互通,加快构建“全省一盘棋”发展格局。
2.衔接陆海空综合交通,强化三亚国际门户与环岛高速、环岛旅游公路的衔接,支撑“2小时交通经济圈”建设。
3.激活产业布局,加速吉阳区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与周边区域的联动,助力自贸港重点园区建设。拉动投资与就业,工程建设及配套产业将带动本地就业,刺激基建、建材、物流等相关行业发展。
4.改善民生出行,缓解吉阳区居民及游客的出行拥堵问题,提升通勤和生活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