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阳区搅拌站项目用地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2024年7月20日,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吉阳区搅拌站项目用地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的规定,为做好吉阳区搅拌站项目征收补偿工作,确保吉阳区搅拌站项目顺利推进,结合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适用范围
吉阳区搅拌站项目用地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户,适用本《方案》。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计九条,针对项目征收范围、征收主体和法律依据、基本原则、征收对象、征收补偿、青苗补偿、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其他事项和附则等作出了具体要求。
(一)征收对象
在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地面设施、树木青苗等附着物都属于征收对象。
(二)房屋补偿
没有相关产权证书和合法批建手续的房屋或非住宅房屋(比如临时搭建的棚、卫生间、简易房之类的)以货币补偿的形式补偿,按照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评估被征收房屋建安成本价格作为货币补偿标准。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给予停业损失补偿,补偿标准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一年的月平均营业额的8%计算,最高补偿6个月,月平均营业额以税务部门纳税申报文件为准。
(三)评估方式
由被征收人协商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的评估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征收房屋、青苗等附着物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三亚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以专家委员会鉴定结果为准。
(四)青苗补偿
在国有土地上涉及的树木、青苗,原则上采取评估的方式补偿,或按相关文件规定,采取青苗包干的方式进行补偿。
四、注意事项
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如协商或投票不能成功的,通过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建安成本价:指房屋建筑成本和房屋设施设备安装成本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