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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 ||||||
序号 | 部门 | 收费项目 | 管理方式 | 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 征收标准 | |
一 | 教育部门 | |||||
●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缴入市县财政专户 | 三发改收费〔2016〕54号, 琼价费管〔2015〕206号 | 按自收自支和财政拨款的单位性质:各分省示范园、省一级园、省二级园、省三级园及市县评定级别的四类别分是市县制定不同的档次标准 | ||
二 | 水利部门 | |||||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市财政专户 |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水务厅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海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非税〔2014〕1540号) | 按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开采矿产资源、取土挖砂,排放废弃土石渣等不同类别核定不同的征收标准。 | ||
● | 水资源费 | 市财政专户 | 《海南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水务厅 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621号) | 一、农业取用水:地表水0.05元/M3,地下水:0.12元/M3 (该标准为水产养殖、经济作物浇灌收费标准。此外其他农业取用水暂免征收水资源费。) 二、城镇公共供水:地表水0.1元/M3,地下水:0.2元/M3;(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0.50元/M3) 三、工商业取用水:地表水0.1元/M3,地下水0.2元/M3;(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0.50元/M3,其中食品、饮料、制药行业0.3元/M3) 四、其他取用水:地表水0.12元/M3,地下水0.25元/M3;(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0.60元/M3) 五、工业和其他行业取用矿泉水1.2元/M3; 六、工业和其他行业取用地热水1元/M3; 七、水力发电取用水:0.006元/kw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