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87018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张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园林环卫所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关怀慰问的建议》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人社等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园林环卫退休工人生活保障工作很有参考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到的建议一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全市园林环卫退休工人群体易受职业病困扰,但临聘退休后并不能同退休干部一样,每年享受原单位的体检安排。加之临聘人员退休工资基数较低,仅能保障基本生活,自费参加体检意愿不强,导致该群体不能及时发现身体问题,小病拖成大病,甚至造成不能挽回的后果。
(二)目前工作情况
目前,我区人员体检医疗保障办法均按市级政策落实执行,园林环卫临聘人员退休后,人员退休待遇保障工作均由市级统筹管理,且已不属于财政离退休经费保障对象,区级财政无相关经费渠道保障临聘退休人员体检费用。经初步统计,我区园林环卫仍健在的退休工人中最早退休时间为1994年,至今已退休30余年,临聘退休环卫工人每年平均以近100人的数据增加,群体庞大,且近90%人员为外地来三亚务工人员,退休后已经还回原籍生活养老,统计管理和组织体检等工作均难以实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园林环卫部门做好临聘退休工人人数和信息统计工作,将代表建议反馈至行业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保障园林环卫临聘退休工人体检工作的可行性。
二、关于您提到的建议二
(一)基本情况
我区退休老干部、困难老党员等群体的慰问工作,均由区委组织部、区直属机关工委统筹开展。其他退休职工返回村居生活后,则由属地村居做好家庭信息统计,困难家庭则按照流程向民政部门申请慰问、帮扶等工作。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三亚市园林环卫部门退休老园林环卫工人队伍庞大,工人退休后大多数都会返回原籍或居住地所在村居生活,为属地村居的常住人口,村居按网格化管理,网格员详细掌握每个家庭的详细信息,并在节假日对困难家庭进行慰问和提供必要的帮扶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园林环卫工人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原单位和社区共同建立园林环卫退休工人家庭档案,如需慰问或帮扶的,仍由社区统筹开展,原单位协助。
三、关于您提到的建议三
(一)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背景
海南省社会保险政策均由国家和省统一制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决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2015〕65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琼府〔2022〕40号)已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
(二)建议的完成情况
目前,在市县级层面暂无法完成代表所提:“优化养老金待遇保障,研究制定专项生活补助办法,结合工作年限、一线作业时长等因素分档划定补助标准,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三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的建议,具体原因是:海南省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均为省级统筹,市县无权自行制定养老保险待遇相关专项生活补助办法,市县主要职责为落实好省级出台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和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人社部门将把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向省级主管部门反映,以便省级主管部门在今后完善相关社会保险政策和制度过程中予以参考。
感谢您对园林环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日
(联系人:符福月;联系电话:1387658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