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阳府函〔2024〕504号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市第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85055号
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樊木代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三过’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中司法衔接的建议”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区协助你们办理此建议,经研究,并与樊木代表沟通,现提出涉及我区工作的会办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维护村民及村集体根本权益,在专项整治期间,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充分尊重历史原因和各方利益,按照承包地指导价与承包企业、村民协商调整承包租金、租期、签订协议等事宜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手续,在追求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最大化的同时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利,稳妥有序推进吉阳区集体土地“三过”问题清理工作。整治过程中,严格落实工作程序,从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村集体民主决策程序、财务管理等三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土地“三过”问题清理进度,及时疏通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加快土地“三过”问题整治进度。
在专项整治期间,为确保“三过”问题得到全面有效的解决,吉阳区司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案涉村委会等多方形成常态联动机制,对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凡侵占农村“三资”不主动申报、不配合清理清查,是党员干部的,从重从严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非法侵占霸占农村资产资源拒不退赔,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阻挠清理的,公安机关将迅速介入、依法从严处置,对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对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经教育劝说无效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人民法院将快立案、快审查、快判决,提供一切必要法律保障,并将相关人员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纵容黑恶霸痞势力垄断资产资源。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机关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及其幕后腐败问题的,一经发现,相关线索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下一步,吉阳区将以此次工作为契机,一是围绕做好辖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法律服务工作,通过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网络培训等不同形式,组织村(社区)干部群众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二是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司法、村(社区)法律顾问、农村法律明白人等法治力量作用,完善各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事前把关制度,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意见,请你们在正式答复代表时参考。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6日
(联系人:周强;联系电话:1811761152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