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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东河高铁桥上游段治理工程(一期)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6-1085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6-10-15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10-1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东河高铁桥上游段治理工程(一期)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更新时间: 2026-10-15 15:39:34

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东河高铁桥上游段治理工程(一期)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吉阳区,用地面积约29.8981公顷(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土地权属(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为落笔村第六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约0.0836公顷、落笔村第八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约0.7064公顷、南丁村委会农民集体土地约4.8354公顷、南丁村封塘二组农民集体土地约0.2779公顷、三亚南新实业有限公司和海南省国营南新农场国有土地约0.6623公顷、海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约0.1264公顷、海南省三亚强制隔离戒毒所国有土地约0.1613公顷、三亚市半岭水库工程管理处约1.7058公顷、三亚市水务局国有土地约0.0027公顷、三亚熙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约0.0557公顷、市政府土地约0.3908公顷、已供地但尚未办证国有土地约0.6725公顷(其中三亚海棠湾温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约0.1618公顷、三亚市滨海实业发展公司0.5107公顷)、第一次土地调查未确权土地共约20.1999公顷(其中落笔村8.8681公顷、南丁村4.0003公顷、荔枝沟3.3252公顷、南新农场2.8952公顷、半岭水库0.3331公顷、国家0.7780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土地作为三亚东河高铁桥上游段治理工程(一期)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9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权属信息示意图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5日

(联系人:卢家尊;联系电话:8871517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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