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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吉阳府征补决〔2022〕15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决定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6-1047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6-04-2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吉阳府征补决〔2022〕15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决定

更新时间: 2026-04-21 21:05:47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吉阳府征补决〔202215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决定

各相关利害关系人:

202257日,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吉阳府征补决〔202215号),决定书载明,被征收房屋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榆红村委会槟榔一路三巷,登记证号为三集土房(2011)字第02630号,房屋面积1450.26平方米,属于亚龙湾第二通道(二期)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因被征收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不明确,签约期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区政府作出上述征收补偿决定。

鉴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吉阳府征补决〔202215号)作出时相关权利人尚未确定,现需对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项重新作出处理。经研究,决定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吉阳府征补决〔202215号),原决定书所载内容不再执行。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不服本决定书,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三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64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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