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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榆红路及JY04-34公园周边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6-1047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6-04-16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4-1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榆红路及JY04-34公园周边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更新时间: 2026-04-16 17:57:56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榆红路

JY04-34公园周边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三亚市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征收三亚市吉阳区榆红村委会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开展征地前期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三亚榆红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榆红路及JY04-34公园周边用地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榆红村,用地总面积:2.3553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3553公顷,涉及三亚市吉阳区榆红村委会第一至第八小组集体土地。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拟安排土地用途:市政道路、公园绿地、教育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拟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不能直接到场的,应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64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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