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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召开研究解决吉阳区大东海鹿鸣小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遗留问题听证会的公告
鹿鸣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
为研究解决鹿鸣小区棚改项目终止后被征收人的安置问题,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当事人的意见,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程序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研究吉阳区大东海鹿鸣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终止后遗留问题的处理措施
二、听证时间:拟定于2026年5月8日
三、听证地点: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218号A1栋二楼三亚市吉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参加人员:大东海社区代表、被征收人、征收实施部门、区司法局等。项目范围内的46户被征收人可推选最多5位被征收人(听证代表人)参加听证会。被推选的被征收人(听证代表人)应在2026年5月7日前,携带房屋所有权证(或征收补偿协议)、身份证明等有效凭证以及被征收人(听证代表人)的委托书到鹿鸣小区棚改办报名参加听证会。逾期不报名或报名后未按时参加听证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五、听证纪律要求:听证会现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不得扰乱听证会程序。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联系人:韦琼珍;联系电话:13876946654)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