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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三亚临春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通告
三亚临春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全体被征收人:
经国家住建部批准,临春片区除临春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起步区)范围外纳入城中村改造,改造资金来源为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鉴于临春片区城中村改造区域包含于临春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红线范围内,除征拆资金来源不同外,其余关键要素均未改变,为加快推进三亚临春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保持临春片区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统一,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亚临春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继续沿用《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临春片区城市更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吉阳府〔2023〕76号)规定的标准,不再另行印发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二、三亚临春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每一期(地块)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起始时间,以区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为准。
特此通告。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