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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吉阳区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序号5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4-0877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10-13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4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吉阳区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序号5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更新时间: 2024-10-14 09:39:53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吉阳区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

(序号5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三办字〔202411号)和《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的函》(三环督字〔202429号)文件要求,我区完成田独村新红路H-32H-34H-35H-36号废弃矿坑清理工作,开展加强巡查管控,对村民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防止出现矿坑及周边乱倒垃圾影响环境的现象。

公示时间:20241014日至20241025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部门:三亚市吉阳区水务林业局,联系电话:0898-38222025。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发现公示内容弄虚作假或对以上述内容有异议的,可以拨打上述电话进行投诉或反馈。

附件:三亚市吉阳区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序号5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1013

(联系人:陈帮能;联系电话:3822202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三亚市吉阳区贯彻落实海南省

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序号5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对田独村新红路废弃矿坑,开展加强巡查管控,对村民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防止出现矿坑及周边乱倒垃圾影响环境的现象。

整改牵头单位

吉阳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

20249月底前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陈帮能(联系电话:0898-38222025

整改完成情况

(一)每月辖区护林员不定期对矿坑底部周边进行巡护、巡查及对村民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巡查期间未出现反弹现象。

(二)现已在矿坑周边安装摄像头7个,解决矿坑周边乱堆放垃圾监管及处罚盲区,72日启动安装调试,726日安装完成。已正常使用。

验收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验收,建议整改完成后长期坚持。

工作成效

田独村新红路H-32H-34H-35H-36废弃矿坑和周边定期巡护巡查,对村民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未出现村民乱倒垃圾和乱建的行为发生。于920日核实,上述各项指标评估合格。924日,市林业局现场联合各部门已完成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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