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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吉阳镇安置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6-03等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4-0881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10-3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10-31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吉阳镇安置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6-03等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0-31 17:50:47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三亚市吉阳镇安置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C-06-03等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三亚市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经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吉阳区内,拟征收集体土地:8.8964公顷,涉及新红村委会集体土地6.2864公顷、田独村委会集体土地2.6100公顷,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了三亚市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拟征收土地作为三亚市吉阳镇安置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6-03等地块项目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41031日至20241113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1031

联系人:林伟;联系电话:8859119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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