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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地面沉降监测网特别国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索 引 号: 00823285-0/2024-0880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10-26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地面沉降监测网特别国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更新时间: 2024-10-28 10:02:08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海南省地面沉降监测网特别国债项目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部分土地位于吉阳区内,涉及吉阳区用地面积约0.0179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0.0179公顷,涉及六盘村委会集体土地0.0179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土地作为海南省地面沉降监测网特别国债项目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41028日至2024118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用地卫星图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1026

联系人:李旭;联系电话:8859706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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