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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阳府函〔2020〕560号
(复文分类:B)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对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206号建议的答复
吉大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荔枝沟社区市仔村安置区土地变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6号建议中反映,荔枝沟社区市仔村安置区土地原为海南省国营南新农场的土地,因东环铁路项目建设需要,被征用作为该项目被拆迁户的安置区,但该安置区土地权属和土地性质仍未改变,导致居民无法办理报建手续。
我区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问题,于2019年7月9日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去文《关于解决东环铁路荔枝沟段被拆迁户安置区用地收回土地有关问题的函》(吉阳府函〔2019〕436号),要求该局协助解决荔枝沟社区市仔村安置区土地权属和土地性质变更问题,目前,尚未得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式复函。下
一步,我区将主动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恳请该局协助解决
荔枝沟社区市仔村安置区土地变更的问题,便于居民办理建房报建手续。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日
(联系人:林日生;联系电话:8871346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市政府督查议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