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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吉阳区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0年8月25日在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区政府副区长 吴明勇
尊敬的柯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琼发〔2018〕19号),区财政部门对2019年吉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吉阳区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总额(账面净值)28.1763亿元,负债总额12.2307亿元,净资产15.9456亿元。从单位性质看,全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4.3329亿元,占比74.85 %;全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3.8434亿元,占比25.15 %。从资产类别看,流动资产18.7389亿元,占资产总额66.51 %;固定资产1.8181亿元,占资产总额6.45 %;在建工程5.2840亿元,占资产总额18.75 %;无形资产0.0096亿元,占资产总额0.03%;其他资产2.3257亿元,占资产总额8.25%。
二、国有资产工作管理情况
一是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三亚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三亚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办〔2007〕34号)、《关于全面使用〈三亚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的通知》(三财资〔2010〕55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三亚市财政局关于三亚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三府办〔2013〕318号)、《关于印发〈三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三财〔2018〕1110号)等规章制度。区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暂行办法和对应的配套规程,如《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亚市吉阳区财务报账指南》等,基本建立了“配置有标准、使用有监督、处置有审批”的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行政事业性资产“三级”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责任体系已基本建立,形成了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区财政局紧扣重点环节,构建“入口”到“出口”全过程监管体系,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到部门预算编制流程,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严格执行出租出借报批手续和办理程序,有效地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主管部门加强本部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和监督管理。
三是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有序推进。依据《海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部署,有序推进公车改革处置工作,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打下基础。
四是全面推进资产系统管理工作。全区82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启用资产系统管理业务。通过建立单位资产动态数据库,完成了资产系统与账务系统的衔接,从机制上推进单位资产账实相符,实现资产与财务相融合。利用网络技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日常动态监管,实现了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五是夯实基础,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提供有效支撑。扎实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登记工作,基本摸清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占有、使用和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统计汇总工作,摸清了政府资产家底。同时,在预算编制环节嵌入资产预算的审核,在预算执行中实现了资产账与财务账的同步挂接,为单位资产管理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奠定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吉阳区国有资产管理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一)预算单位资产管理意识有待提高,管理行为有待规范。“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没有杜绝,资产账务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如机构改革之前,下属单位的大宗资产(房屋、土地等)账记在主管单位,下属单位独立之后,因房屋权属不清,无房产证、土地证等相关原因,无法做资产调拨和资产报废处置。下属单位账务长期挂在主管单位账上,致使账实不符、账账不符。预算单位房屋建筑物及土地等资产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存在资源配置不科学、不合理、资产闲置浪费及收益隐形流失现象,导致政府难以掌握现有资产的存量、结构等情况,削弱了政府统一的分配职能和调控能力。
(二)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重资金、轻资产”的情况普遍存在,资产管理力量薄弱,管理工作粗放。一是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人员责任意识缺失、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不足,出现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二是大部分单位业务力量相对不足,无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更无专业管理人员,多为财务人员兼职或由政府雇员负责管理,管理队伍不健全、不稳定,与当前的国有资产管理要求不相适应。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好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建筑物及土地清查工作,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严格审核单位承租办公用房和临时机构办公设备的配置。将闲置或出租的办公房屋调剂给需要租赁房屋办公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节约机关房屋租赁运行成本。将临时机构采购的部分办公设备,如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纳入公物仓进行短期借用管理,或根据临时机构需求,对急需的办公设备进行补充采购并借用,减少办公设备采购配置费。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培养。一要建立稳定专业的管理队伍,改变“临时管理员”“打工者”现状,压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二要抓好相关法规制度学习,做国有资产管理的行家里手。三要严格执行内部管控制度,落实好国有资产日常管理责任,严格交接手续,确保国有资产时时有人管,件件都在管理中。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