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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东岸村委会,南新农场,三亚市农工商贸易公司:
因我市的城市建设需要,市政府以《关于三亚市铁轨东路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办〔2015〕294号)文件,拟征收我区东岸村委会部分集体土地及收回我区辖区内部分国有土地,现将拟征收的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于吉阳区荔枝沟片区,起点于迎新路,终点至康庄路,用地面积约3510平方米。其中土地权属情况为东岸村委会约3048平方米、南新农场约456平方米、东岸村委会与三亚市农工商贸易公司纠纷地约6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的用地性质为道路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市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剩余劳动力的安置途径以货币方式安置。
四、如你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自本告知书下达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区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