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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吉阳区耕地保护田长制1—5月份
开展工作情况的通报
红土坎社区、安罗村、干沟村、榆红村、抱坡村、落笔村、海罗村、田独村、中廖村、博后村、六盘村、罗蓬村、红花村、南丁村、新村社区、大茅村:
为做好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控制耕地“非粮化”,推动我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巡查工作,按照《三亚市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1〕271号)和《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阳府办〔2022〕27号)要求,现将1—5月份我区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1—5月份吉阳区巡田全市排名情况
我区需要巡田村(社区)共16个,三级田长巡田轨迹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才合格。根据市专办1—5月份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我区在全市排名均倒数第一。
二、1—5月份各村(社区)巡田情况
(一)1月份巡田情况,巡田达标的村(社区)5个:红土坎社区、田独村、中廖村、安罗村、抱坡村。
开展巡田但未达标的村(社区)11个:榆红村、落笔村、
干沟村、红花村、博后村、海罗村、罗蓬村、六盘村、南丁村、新村社区、大茅村。
(二)2月份巡田情况,巡田达标的村(社区)4个:红土坎社区、田独村、安罗村、抱坡村。
开展巡田但未达标的村(社区)12个:榆红村、落笔村、干沟村、红花村、博后村、海罗村、罗蓬村、六盘村、南丁村、新村社区、大茅村、中廖村。
(三)3月份巡田情况,巡田达标的村(社区)5个:红土坎社区、田独村、安罗村、抱坡村、海罗村。
开展巡田但未达标的村(社区)11个:榆红村、落笔村、干沟村、红花村、博后村、罗蓬村、六盘村、南丁村、新村社区、大茅村、中廖村。
(四)4月份巡田情况,巡田达标的村(社区)5个:红土坎社区、田独村、安罗村、抱坡村、落笔村。
开展巡田但未达标的村(社区)10个:榆红村、干沟村、红花村、海罗村、罗蓬村、六盘村、南丁村、新村社区、大茅村、中廖村;4月份博后村未开展巡田。
(五)5月份巡田情况,巡田达标的村(社区)5个:红土坎社区、安罗村、榆红村、抱坡村、落笔村。
开展巡田但未达标的村(社区)9个:海罗村、田独村、中廖村、博后村、六盘村、罗蓬村、红花村、南丁村、干沟村;5月份新村社区和大茅村未开展巡田。
(六)1—5月份巡田完成率达到90%以上的村(社区):红土坎社区、安罗村、抱坡村、田独村、中廖村、海罗村、榆红村。
开展巡田完成率未达到90%,而且每月均排名靠后的村(社区):罗蓬村、南丁村、大茅村、博后村、六盘村、新村社区。
三、巡田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极端重要性以及新形势下实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担负起属地保护耕地主体责任,按照三级田长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切实将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到实处,以“田长制”为抓手,防止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二)区专项办要严格按照《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督促各村(社区)三级田长开展巡田工作。同时,每月对各村(社区)巡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在年底对巡田率不达标次数排名靠后或不开展巡田的村(社区),进行约谈或启动问责。
附件:吉阳区1—5月份三级田长巡田记录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6日
(联系人:符荣幸;联系电话:8871346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