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耕地整改转产复耕
补贴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为更好推进我区转产复耕种植工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三亚市吉阳区耕地整改转产复耕补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吉阳区耕地整改转产复耕补贴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引导农户种植农作物,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耕地质量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目的。结合我区实际,特定制本补贴方案,补贴时限为2024年至2025年。
一、补偿对象
本次补贴方案适用于所有自愿将“非农化”“非粮化”“撂荒”的地块转为种植粮食以及开展粮果轮作、粮菜轮作的农户;同一个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转产复耕补贴。
二、补偿标准机制
(一)补贴标准
对按整改地块种植的面积(以种植粮食以及开展粮果轮作、粮菜轮作为主),给予每亩1000元种植转产成本补贴(按照实际非粮化整改复耕具体面积情况)。资金来源为区级资金,由区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二)建立资金监管机制
一是为了保证耕地整改转产复耕补贴方案的可持续性,建立补贴资金监管机制,将每年聘请第三方开展资金审计,确保该补贴足额发放到位,避免出现错发、漏发补贴现象;二是资金要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审计;三是落实项目专项资金,直补到户,严禁挪作他用。
三、奖励补贴申领流程如下:
(一)申报
每年7月之前补贴对象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银行卡、种植相片、土地承包相关材料等材料。
(二)核实
由村委会核实申请农户种植亩数,填写《三亚市吉阳区耕地转产复耕补贴申请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示(格式见附件3)公示5天及以上,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对。公示无异议后,村(居)委会出具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各村(居)委会汇总相关的申报材料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复核
区农业农村局及市资规吉阳分局根据村(居)委会提交的申报材料实地补贴面积进行复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申报,出具验收意见并签名盖章。
(四)公示及发放
区农业农村局将符合发放补贴的名单,在有关各村(居)委会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补贴标准兑付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指导。落实任务完成情况通报机制,对及时完成较好的各(村)委会进行通报表扬,对未及时完成的各(村)委会进行通报批评。
(二)保障工作经费。经复核符合补贴发放的总金额报送至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要足额安排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建立健全补贴档案。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制作表格印发给农户填报,分别建立健全补贴发放档案资料,确保有据可查。
附件:1.三亚市吉阳区耕地整改转产复耕补贴申请表
2.三亚市吉阳区耕地整改转产复耕补贴审批汇总表(农户范本)
3.三亚市吉阳区耕地整改转产复耕补贴申报情况公示表(村/居委会范本)
附件1
三亚市吉阳区耕地整改转产复耕补贴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
户籍 |
|
家庭住址 |
|
|||
银行卡 (农商银行) |
|
联系方式 |
|
|||
地块种植农作物: |
|
种植面积(亩) |
|
|||
申请奖励补贴(元) |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多报、骗报政府补贴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
||||||
村民小组 意见 |
(经核属实) 现场核实人: 时间: 年 月 日 |
村委会 初审意见 |
例:经现场检查,种植水稻20亩。 负责人: 时间: 年 月 日 |
|||
吉阳区农业农村局意见(盖章):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市资规局吉阳分局意见(盖章): 审核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三亚市吉阳区耕地整改转产复耕补贴审批汇总表(农户范本)
区: 村委会: 村民小组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账号 |
地块面积(亩) |
实际种植面积(亩) |
种植水稻、瓜菜、地瓜等农作物品种名称 |
申请人户主签名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1.村民小组初审意见(经核属实):
审核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2.村委会审核意见(同意申报):
审核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注:本表村民小组、村委会各存一份;分别附上户主身份证、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合同或承包经营权证证明(均为复印件)。
附件3
三亚市吉阳区耕地整改转产复耕补贴申报情况公示表
(村/居委会范本)
(村/居委会)2024年耕地整改转产复耕补贴种植面积已核实统计完成,核定实际种植补贴面积××万亩。现就有关情况(见以下申报情况表)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自××月××日—××月××日止),请予监督,若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反映。联系人和电话:********。
单位(盖章): 2024年 月 日
村委会(居委会): 村民小组(居民小组):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前四位及末四位数) |
地块面积(亩) |
实际种植 农作物面积(亩) |
种植水稻、瓜菜、地瓜等农作物品种名称 |
备注 (有则列,没有则不列) |
1 |
张三 |
4602××××××××××1234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