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吉阳区深化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吉阳区深化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阳区深化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持续深化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六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目标:到2020年,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领先水平,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质量与保障功能显著提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得到全面有效处置,城镇绿化、美化、亮化、彩化、净化水平有较大提升,农村面貌整洁优美,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相适应。
具体指标: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主要河流湖库水质优良率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优良率等指标不低于市级要求。城镇内河(湖)、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全面完成国家确定的城市黑臭水体消除任务,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95%,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等指标不低于市级要求;基本完成上级布置的山体生态修复任务。
依法依规开展“两违”分类处置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存量“两违”的整治工作。严格打击管控新增“两违”,从现在起保持“两违”零增长。扎实推进“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进一步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全面升级改造本区主次干道绿化、亮化、美化效果。
一、实施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专项行动
(一)全面整治和处置违法用地。全面查清2016年度以来我区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情况,重点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和城乡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范围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确保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坚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依法依规的原则,区分不同项目、进行妥善分类处置,敢于动真碰硬,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行为并分类处置。
1.政府投资的公共设施和民生工程等违法用地。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占地建设的,严格依法处罚到位后,依法完善用地手续。涉及重大民生和应急抢险的项目,国土部门应第一时间保障,允许项目先行实施和补办手续。对专项治理期间顶风违法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2.经营性项目违法用地。对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不符合总体规划的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涉及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的,移送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农村建房违法用地。对外来人员通过非法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土地建房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本村村民建房用地严格按照《三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新建房屋的,一律依法查处并拆除。
(二)依法依规实施分类处置。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8〕261号)和《吉阳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实施方案》(吉委办发〔2018〕68号),扎实做好“两违”信息核查和建立档案工作,准确判定“两违”类型,科学制定“两违”年底处置计划和分月处置计划,落实责任到人。按照计划明确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两违”整治,该没收的没收,该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该拆除的拆除,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该复垦复绿的复垦复绿。2019年至少要完成辖区30%存量“两违”的整治,其中采取拆除措施处置方式的存量“两违”要全部拆除。2020年要全面完成存量“两违”的整治工作。
(三)坚决防控住新增“两违”。要严格落实“零报告”和“零容忍”制度,健全属地网格化包干制度,实现“片长——分片长——包点单位——职能部门和社区(村)——网格长、网格员”的五级责任制全覆盖。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强化网格执法力量,构建起强有力的“基层组织+执法部门”的巡查管控体系,按照《三亚市违法建筑管控办法》和《三亚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等要求,快速处置新增“两违”。同时,运用数字化城管系统、12345服务热线、卫星遥感影像图斑、无人机等手段,提高新增“两违”防控工作的效率。
(四)规范乡村建房管理。严格落实《三亚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加快“房地一体”的乡村村民住房和乡村村民宅基地登记确权颁证工作。结合“多规合一”完善乡村规划和乡村建房报建办法,简化业务流程,减免相关费用,给予报建奖励,提升乡村村民建房报建的积极性。同时,广泛宣传引导,以宣传栏、宣传手册、海报等形式向村民讲解建房报建政策,让“逢建必报”理念深入人心。加强批后监管,全面实行建房手续公示,建立健全社区(村)规划协管员和执法人员的协作机制,坚决打击未批先建及违反审批内容建设行为,严控乡村建房高度不超过12米(层数最高三层)。
(五)扎实推进“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全域旅游、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稳步开展“无违建社区(行政村)”和“无违建活动优秀区”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促进“两违”整治工作常态化机制形成。严格落实“无违建活动优秀区”17条标准,各社区(村)要严格落实“无违建社区(行政村)”11条标准。
二、实施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六)整治主要污染水体。完成辖区内城镇内河(湖)监测断面和国家下达的城镇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并将新增的城镇内河(湖)、入海河流、主要河流湖库、重点海湾中的污染水体纳入治理范围,2020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全面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2019年底前完成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和生活排污口,到2020年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0%以上。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全面完成畜禽养殖区划分,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或转产;2020年底前完成现有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科学控制养殖规模,大力推行生态绿色养殖。持续打击直排偷排、非法采砂、非法养殖、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建立长效巡查机制,严防死灰复燃。
(七)压实水污染防治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水环境治理保护体系。开展污染水体动态摸底和全程监控,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湾一策”,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八)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实施老旧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解决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仍然偏低问题。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城旁接管、就近联建、独建补全”的原则,构建和完善农村污水治理体系。到2020年,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9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九)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配合推进重点港湾、近岸海域污染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保持近岸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重点海洋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不退化。在生态敏感区和滨海旅游区逐步实施退塘还林、退塘还湿、退塘还海。制定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整治无序海水养殖行为,完成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划定,2020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清退。
(十)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实施生态护坡护岸、生态河床、生态浮岛、水生植物和河滨生态湿地构建等生态工程,逐步恢复污染水体的自净能力。将海绵城市设计理念贯穿水环境治理过程,通过低洼湿地、立体绿化等措施,培育“天然海绵体”。合理利用水体地形,改进城镇水环境景观、游乐服务功能,打造园林景观长廊,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三、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十一)落实城镇扬尘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落实主要路段和城市重点区域及重点工程周边的施工工地围挡封闭、堆土覆盖、拆除工程洒水、车辆冲洗、裸露土地绿化、道路硬化“六个100%”。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喷雾等低尘作业方式,建成区主要街道每天两次洒水降尘。实施城区空旷地带、裸露土地带及时复绿,扩大建成区绿地规模。到2020年,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喷雾率达到95%以上。
(十二)加快整治“散乱污”。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大排查,实行清单制管理;疏堵结合,扶治并举,整改提升。到2020年,全面淘汰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开展家具制造、包装印刷、医药、农药、汽车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确保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稳定运行。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开展装修喷涂粉刷等监督抽查,加强油漆、涂料的管控。落实秸秆禁烧措施,严厉打击焚烧垃圾、秸秆的违法行为。
(十三)加强大气污染预测预警。不断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适时启动冬春空气污染防治预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有效降低污染程度。加强博鳌会议期间空气质量的保障,择时实施错峰运输、施工工地管控、道路保洁等措施,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全面开展空气污染源解析,建立污染源减排清单,提升应急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十四)落实建设用地环境风险防控。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实行土地用途动态管理。建立调查评估制度,明确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地土壤质量要求,严格用地准入。对暂不开发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
(十五)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控制新增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确保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排放量不增加。开展矿山尾矿库安全整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推进农药、化肥减施和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到2020年化肥和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5%,废旧农膜回收治理率达80%以上,废旧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率达50%。
五、实施林业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
(十六)湿地保护与修复行动。全面调查、规划湿地资源,加强湿地资源的保护、发展与利用,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七)林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实施“增绿”行动。根据省、市下达的造林绿化指标,科学拟定年度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加快推进辖区内花岗岩废弃矿坑的生态修复和山体的生态修复工作。
(十八)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情况,每年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划分区域分别采取释放寄生蜂、挂药包、喷灌农药等方法进行分类防治,椰心叶甲、椰子织蛾等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景观区域的椰林风光得到有效保护。制定红火蚁、薇甘菊、金钟藤等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机制,每年实施检测;对苗圃100%实行产地检疫、确保林业健康发展。
六、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十九)全面加强城乡垃圾整治工作力度
1.加大城乡保洁工作力度。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和要求,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实现辖区卫生保洁全覆盖,农村垃圾桶、垃圾箱等环卫设施、设备配置齐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加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按要求做好道路洒水降尘工作,大力推行环卫精细化、机械化清扫保洁模式,进一步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高保洁效率。
2.全面开展存量垃圾排查、清理工作。要积极发扬创卫精神,对村民房前屋后、公路边、铁路边、水田边、河边及绿化中各类存量垃圾进行清理,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国道、铁路重点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存量垃圾的清理工作,杜绝出现“垃圾围村”问题。
3.加强建筑废垃圾清理工作。要做好建筑垃圾的收运工作,着手解决建筑垃圾乱堆放问题,至2020年全面完成现有建筑垃圾堆放点的清理工作。
4.加强河(湖)水面及近海水域的环卫保洁工作。要将辖区内河(湖)水面及近海海域纳入常态化管理范畴,实现对河(湖)水面及近海海域的常态化保洁,区海洋水务部门要加强对主要水库垃圾的清理工作,确保河道、主要水库、近岸海域、沙滩卫生干净整洁,无明显漂浮物。
(二十)全面提升城市美化、亮化水平
1.加强对各类市政设施的维护工作。要做好城区果皮箱、垃圾钩臂箱、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公交车站等市政设施的保洁维护工作,确保各类市政设施干净整洁美观。
2.提升城市道路及绿化建设管理水平。区园林绿地所、区住建局要做好城市修补、道路扩建及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工作;区园林绿地所要指导做好公园、绿地、行道树的养护管理工作。
3.积极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及海绵城市创建工作。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及海绵城市为目标,不断提高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水平。按照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快城市各类公园绿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城市湿地公园、雨水花园等海绵绿地,推广公园提质改造,提升存量绿地品质和功能。
(二十一)规范交通秩序,改善交通乱象
1.整治交通乱象。交警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车辆逆行、压线行驶、蛇形抢道、乱调头、乱鸣笛以及行人横穿马路、翻越栏杆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2.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吉阳规划分局等部门要加大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合理增加临时停车位,解决车辆停放难问题。要加强对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工作,对不按规定进行停放的违规行为要进行处罚。
3.做好水上船舶管理工作。区海洋水务局、区住建局要加强渔船、游艇的管理工作,严格船舶停放秩序,按要求清运船舶生活垃圾。要加强教育引导,杜绝随意将生活垃圾等丢弃水域的行为。
(二十二)加大违规广告的取缔力度。做好沿街广告的规范管理工作,全面清理各类违法小广告。对擅自设置、严重影响市容和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拆除,破损、低劣、不规范的户外广告限期改造;加强对交通干道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施的维护管理,对残缺破损、污渍脏乱的广告设施要督促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及时更新或清除;要合理规划布局,选择在适宜的地段设置便民信息张贴栏,以满足群众发布信息的需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严格执法,对违规设置的广告要及时清除。
(二十三)加大农贸市场整治。加强对各农贸市场的管理,做好划行规市、有序经营工作。避免出现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行为,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垃圾的清运、内部清洗工作,确保垃圾不过夜,保证农贸市场周边卫生干净、整洁。
(二十四)加强建设工地管理。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在建工地的规范化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等工作,及时清理工地内各类垃圾。要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避免出现车辆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要加强在建工地的洒水降尘工作,避免出现工地扬尘。
(二十五)积极开展“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要按照“不湿、不臭、不挤”的要求,有计划开展辖区内公共厕所的建设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辖区公共厕所布局,加强公厕精细化管理,建立公厕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切实贯彻“六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全面完成“六大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二十七)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开展整治。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整改工作任务。通过整治工作的逐步推进,形成一套符合城市实际情况且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十八)加强问题导向,实施销号管理。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实际,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及时将整改情况上传到六大专项整治台账系统,实施销号管理,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建档存查工作。
(二十九)加强督办督查,强化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抓落实,联合指挥部办公室要跟踪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做好督促、督办、统筹、统计和上报工作,对整治工作进展滞后,措施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督查通报,对通报后仍不能及时落实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区六大专项联合指挥部将向区监察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并建议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