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阳法院依托“先行调解+当日出具调解书”机制,仅用数日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九千余万元的涉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既保障金融债权安全,又兼顾企业发展需求,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多方共赢的良好办案效果。
原告A银行与被告B公司签订一份金融借款合同,约定A银行向B公司发放九千余万元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B公司因经营困难无力按期偿还借款,A银行起诉要求B公司一次性还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该笔借款涉及房产抵押、股权质押、共同保证等内容,法律关系复杂。吉阳法院收到案件后,认真详细梳理案情,认为调解成功可能性较大,为节约诉讼成本和时间,向A银行征求调解意见。A银行同意调解后,法官当即将案件委派至海南自贸港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并与专业调解员联动推进化解。经多轮组织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审查确认后,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裁判文书。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是吉阳法院设立以来实质化解的首例标的额达九千余万元的涉企金融纠纷案件,积累了“法官+专业调解员”联动解纷的经验,以公正、高效的解纷服务彰显了司法维护金融安全、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郭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