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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项函〔2019〕84号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关于退还荔枝沟水质净化二厂工程项目
0.71亩青苗款的函
南丁村委会:
荔枝沟水质净化二厂项目涉及征收你村委会部分青苗,我中心于2018年1月将4.37亩青苗款拨给你村委会,现因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请你村委员会将荔枝沟水质净化二厂项目已拨付的0.71亩青苗补偿款35,500.00元退还我中心,由我中心按相关补偿标准直接补偿被征收人。
此函。
名称: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账号:1009750300000116
开户行:三亚农商银行吉阳支行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2019年5月13日
(联系人:孙鸿轩;联系电话:138****945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