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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吉阳镇委
关于印发吉阳镇党的十八大期间综治维稳
应急方案的通知
各综治成员单位:
经镇委同意,现将《吉阳镇党的十八大期间综治维稳应急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职责任务,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亚市吉阳镇委
2012年10月17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有关精神,从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针对辖区内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切实维护党的十八大期间吉阳镇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解决好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体现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当前一个时期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非常时期。各成员单位务必认清形势,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建设,着力构筑解决矛盾的长效机制。对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妥善处置,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 组织领导
成立吉阳镇党的十八大期间维稳及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维稳办和市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副组长:陈德勇 (镇委副书记、镇长)
凌秀东(镇委副书记、武装部部长、综治办主任)
成 员: 陈乐光(挂职副书记)
麦战霞(挂职副书记)
蔡曜泽(挂职副书记)
吴淑清(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尤回(镇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彭 云(镇委委员、组织员)
蒲国良(镇委委员、宣传委员)
符智珊(镇委委员、妇联主席)
胡旭东(镇人大副主席)
胡新华(副镇长)
袁绍明(副镇长)
陈南威(挂职副镇长)
李楚婷(挂职副镇长)
吴邦平(吉阳派出所所长)
吴淑群(荔枝沟派出所所长)
李 陈(亚龙湾派出所所长)
王文正(安游边防派出所所长)
熊 彬(红沙边防派出所所长)
各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矛盾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事发地的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一把手参加工作组现场调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镇综治办主任凌秀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综治办副主任郑有胥同志兼任。
成员:邢孔为(镇司法所所长)
刘 敏(镇信访办主任)
钟香齐(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 景(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吴明勇(亚龙湾执法大队大队长)
吴育全(镇市容执法大队大队长)
劳晓波(镇综治办科员)
王海波(镇综治办科员)
林真华(镇综治办科员)
董小雨(镇综治办科员)
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情况收集汇总、情况和指示的上传下达、材料报送,并抓好“零报告”制度落实等工作。为了及时掌握维稳工作情况,解决问题,每周一下午组织召开维稳工作形势分析会。联系人:董小雨,联系电话(传真):88712865,手机号码:13876202494。
三、 设立维稳及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功能组
镇维稳及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功能组下设相应功能组:
现场处置组:组长由镇委副书记、武装部部长、综治办主任凌秀东担任,副组长由镇综治办副主任郑有胥担任,成员为各派出所所长,现场处置力量以公安干警为主力军,其他治安力量为辅助,各辖区派出所、巡警、治安联防队由镇综治办调动。辖区民兵应急分队由镇武装部调配指挥,负责人为镇武装部部长凌秀东。
现场处置组主要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及时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处置,并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群众的劝导化解工作,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经请示上级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协调谈判组:组长由吉阳司法所所长邢孔为担任,成员从各成员单位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与当事人对话,讲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司法程序,并及时掌握事件动态,积极应对群众诉求。
情报信息组:组长由镇信访办主任刘敏担任,成员由信访办公室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事发地挑头人或重点人群活动的情报及事件动态信息搜集和研判,为事件处理提供信息情报支持。
宣传教育组:组长由吉阳司法所所长刑孔为担任,成员从成员单位抽调。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深入事发地,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开展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争取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广泛搜集信息,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合理诉求。
交通指挥疏导组:组长由吉阳镇市容执法大队大队长吴育全担任,成员为镇市容执法大队队员,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疏通工作。
后勤保障组:镇党政办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安排车辆运送、安置人员场地、饮食等,负责人为镇党政办主任何瑶。医疗救助由镇社会事务办服务中心主任陈文冲负责。
劳资纠纷调处组:吉阳司法所所长邢孔为任组长,成员为辖区派出所片警、各村(居)委会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
征地拆迁纠纷调处组:镇经济发展办主任王景任组长,成员为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和属地村(居)委会领导。
企业军转干部及伤残复退军人调处组:镇武装部副部长吴淑侨任组长;伤残复退军人由镇社会事务管理办主任钟香齐任组长,镇武装部、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和属地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参与。
涉法上访调处组:镇司法所所长刑孔为任组长,属地社区法律顾问任副组长,镇司法所、属地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
消防抢险组:吉阳镇食品、消防安全生产办主任蒋朝晖任组长,属地村(居)委会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吉阳镇消防大队干警、派出所片警、村(居)委会消防督导员、吉阳镇治安联防队员为成员。主要是做好事发地的火灾扑灭、人员救援,和现场情况处置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组:镇食品、消防安全生产办主任蒋朝晖任组长,属地村(居)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发生安全生产应急事件的单位一名领导和镇食品、消防安全生产办工作人员参与。
镇维稳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调处应急工作班子,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全面地对本村(居)委会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消防、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跟踪处置。坚持和完善维稳专报制度,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跟踪处理,直到彻底解决。
四、 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 领导小组及功能组分工
镇维稳及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组:负责了解和分析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研究处置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并做好相应处置。要及时开展与群众面对面的教育和劝导工作,及时疏导和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并做好善后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不稳定因素、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收集,整理并及时向维稳及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报告,同时提出处理建议和相关的法规依据,传达工作组领导的指示、命令及领导交办的具体事项。
功能组:发现群体性突发事件或接到镇维稳及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的指令,相关功能组组长应立即组织足够力量迅速赶赴现场,尽快查明事件真相并报告镇维稳及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或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遏制事态蔓延,防止矛盾激化,劝导围观群众离开现场,尽快恢复事发地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书面报告事件的处置情况。
(二) 职能部门主要任务
一旦发生较大规模的非法集会、示威游行、堵塞交通、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的主要任务如下。
派出所:根据事件规模和事态发展趋势,组织相应规模的警力控制现场。负责维护事发地的现场秩序,划出警戒线,在周边择址设立观察点,掌握动向,做好录音、拍照、摄像等取证工作。劝导围观群众离开现场,疏导交通,配合有关部门做说服劝解和疏导教育工作,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各村(居)委会联防队:要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引起不稳定因素的事态动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拓信息渠道,迅速摸清情况,查明事件的起因、组织者、策划者,并立即向镇维稳及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组和综治办报告。对不法分子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策划组织、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给政府施压,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一经查明事实,应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置。
司法部门:要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所的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支持和援助、疏导劝说和化解群众的不满情绪。
镇武装部:组建一支高素质、装备精良、反应迅速、特别能战斗的民兵应急小分队,人数不少于50人,根据任务情况出动相应的民兵力量。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遵照命令采取必要措施制止违规、违法和犯罪行为,保护党政机关和重要目标不受冲击,保障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民兵在接到命令之时起,30分钟内集结完毕。
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镇应急工作组全体成员、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相关组组长应立即到位,集结地点在吉阳镇办公楼3楼党委会议室。
五、 工作步骤与措施
(一)矛盾排查及调处
第一阶段工作在
第二阶段工作主要在
第三阶段工作从
(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措施
1.处置群体性进京滋事的突发事件
获悉有关人员准备群体赴省、进京滋事或已赴省、进京的情况后,事发地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向镇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同时事发地村(居)委会、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迅速组织、调动处置力量赶赴现场,采取相应措施,并将详细情况和处置方案向镇有关领导报告。①由村(居)委会人员、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部门干部对准备赴省、进京人员的日期、时间及人数、乘坐的交通工具进行排查摸底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做好针对性的劝阻、疏导工作。镇综治办、村(居)委会和派出所落实好相关力量,切实做好防范、控制措施。②对暂时失控的准备赴省、进京滋事人员,由事发地村(居)委会和相关部门组织劝阻小组,分别到各车站进行拦截,并到其亲朋好友处查找,将准备赴省进京上访滋事人员带回,镇综治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③对可能已赴省、进京人员,镇信访办要及时上报市信访办,组织应急小组进行拦截。对已赴省、进京上访滋事的人员,由各包案工作组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赴省进京堵截,防止造成更大危害。对已赴省、进京进行群体性上访的人员,由镇委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赴省进京进行劝返。期间,公安民警要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对有违法行为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处置群体性冲击我党政机关的突发事件
发生群体性冲击我党政机关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公安、民兵应急分队等应急力量,并立即向上级机关领导汇报,视事态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防暴力量、武警部队支援及时做好保卫和警戒工作。同时指令事发地村(居)委会迅速调集本辖区的防范资源和力量采取紧急处置措施。①各相关部门到位后,果断封闭现场,立即着手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导围观群众,与冲击人员形成隔离区,避免不明真相的群众介入,造成现场混乱。②在事发地现场及周边择址设立观察点,掌握动向,宣传部门配合公安做好录音、拍照、摄像等取证工作。③有关责任部门及时查清引发事件的原因,组织力量,周密部署,相互配合,有效控制事态恶化。④对部分法治观念淡薄、被人利用的闹事群众,必须掌握政策,讲究方法,要积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因势利导,力劝他们自动撤离,尽快平息事态。⑤属地派出所负责对事件的起因、组织者、策划者作深入细致的调查,对少数带头恶意挑唆、鼓动闹事的违法分子或幕后组织、策划的敌对分子,要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处置。
3.处置群体性堵路堵门突发事件
事件发生后,属地村(居)委会及时向维稳及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同时立即着手调查事件真相,根据掌握的具体情况,事件的性质及程度,迅速作出处置决策,制定处置方案。①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和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组织有关治安防范力量和相关单位领导赶赴现场,维持治安秩序,疏导交通,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②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和疏导教育工作,将参与堵路、堵门人员带回本单位,立即恢复道路畅通和正常社会秩序。③当事态逐步升级,应立即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请求调动公安、武警、民兵等治安力量增援,特别是对于堵塞交通的群体性事件,由公安部门划出警戒线,并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严正声明其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现场。④对不听劝阻者要依法强制带离现场,对蓄意制造事端、煽动、挑拨群众闹事的违法分子,公安部门及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依照法律、法规果断进行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⑤对群体性堵路、堵门事件中采取非法使用的障碍物及设施,由公安机关迅速强制拆除,并没收相关的宣传物品。出现实施群体性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卧轨拦车、阻断交通、骚乱等情况,严重妨碍公共事务、正常办公秩序,影响他人利益的行为,经反复做工作无效,局势难以控制,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经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可使用非杀伤性武器予以强行驱散。对于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实施绑架劫持人质或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分子,公安机关应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