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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索 引 号: 32404199-2/2025-06041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2025-02-07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5-02-07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 2025-02-07 17:16:44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查,三亚市特奥训练综合基地康复中心等19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向三亚市民政局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且情节严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海南省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三亚市特奥训练综合基地康复中心等19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本机关已依法向三亚市特奥训练综合基地康复中心等19家社会组织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三亚市特奥训练综合基地康复中心等19家社会组织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申请听证。

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三亚市特奥训练综合基地康复中心等19家社会组织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已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5年2月7日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同心家园八期3号楼
    联系部门:法规科

联系电话:0898-882232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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