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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商务〔2023〕13号
三亚市吉阳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
关于印发《吉阳区商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洗涤厂、餐饮场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市、区安委办的工作部署,制定了《吉阳区商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三亚市吉阳区商务和金融发展局
2023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吉阳区商贸领域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全国各类重大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区安委会的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动态掌握辖区各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洗涤厂、餐饮等场所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保持“零发生”。
(三)整治重点。
1.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洗涤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燃气、动火等危险作业的情况,消防通道是否堵塞;消防设施是否维护、失效等内容。
2.餐饮场所:重点排查整治燃气使用安全情况;是否与正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是否使用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是否应装尽装、正确安装并规范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是否按要求设置气瓶间、气瓶间设置是否合理等内容。
各企业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二、主要内容
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四)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五)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六)提升履职事故隐患专项治理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情况,保证整改必要的资金投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要紧盯危险作业这个关键环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新要求,组织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完善制度措施保障。
三、阶段安排
自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底。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前)。各企业要细化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将整治方案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传达,立即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各项准备。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精准执法(5月下旬至10月底)。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台账,并上报区商务局(5月下旬至6月底)。区商务局将根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5月下旬至10月底)。
(三)验收考核和总结提高(2023年11月至12月底)。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开展“回头看”,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市安委会考核巡查准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细化排查整治重点。区商务局将定期听取专项行动情况汇报,推动解决专项行动重点难点问题,必要时将采取购买服务或专家服务指导等方式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效果,不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和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严格执法、从严整治,健全完善监管执法衔接、责任倒查、联合惩戒等制度措施,对企业自查发现但未上报或未发现的重大隐患将立案查处。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企业要对照企业任务清单(附件2)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于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分季度向区商务局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附件3)。
附件:1.安全生产告知书
2.三亚市吉阳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商贸企业任务清单
3.三亚市吉阳区商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附件2:三亚市吉阳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商贸企业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