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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三亚市吉阳区专职网格员考核奖惩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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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1:56 吉阳区政法委

《三亚市吉阳区专职网格员考核奖惩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41225日,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亚市吉阳区专职网格员考核奖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专职网格员队伍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合理有效的专职网格员奖惩措施,充分调动专职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三亚市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三亚市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吉阳区实际情况,对《三亚市吉阳区专职网格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吉网改组〔2023〕5号)进行修订,并更名为《三亚市吉阳区专职网格员考核奖惩管理办法(试行)》。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三亚市吉阳区专职网格员和网格长。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九章,共计三十条。具体如下: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考核依据、主管部门和村(社区)职责、专职网格员和网格长考核主要内容等;第二章网格工作正面清单,进一步明确专职网格员和网格长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加强政治引领和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基础信息采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排查、联系服务群众、应急响应处置、上级交办的其他协同和专项性工作等;第三章网格工作负面清单,明确纳入网格事项清单必须经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同意;第四章协同和专项工作事项清单,纳入清单管理的,专职网格员和网格长必须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到位;第五章专职网格员考核评价,主要包括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季度评价和年度评价等内容;第六章考核结果运用,主要包括考核结果类型、考核结果运用和绩效报酬核算等内容;第七章奖励惩戒机制,主要包括季度奖励、年度奖励和惩戒机制等内容;第八章组织保障,主要包括工作经费、工资福利待遇、培训等保障内容;第九章附则,规定了具体解释的部门和施行日期。

四、具体修订内容

1.对网格员工作进行清单管理,明确网格工作正面清单、网格工作负面清单、协同和专项工作事项清单相关规定。其中:正面清单有823项;负面清单规定有6条;协同和专项工作实行清单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不得直接派发给专职网格员。

2.删除月度考核中的量化考核的规定,不再由城运平台直接统计41项工作得分。改成工作考核(仍占60分),由村(社区)根据网格工作正面清单、协同和专项工作事项清单梳理当月专职网格员工作任务清单,对专职网格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自行组织评分登记。

3.借鉴基层治理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建立以奖代补奖励机制,以季度评价方式对入选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优秀案例的专职网格员进行奖励,以年度评价方式从年度考核优秀的专职网格员中评选出十佳优秀网格员并进行奖励。

4.进一步完善惩戒机制。明确扣除奖励、谈话提醒、轮岗跟班学习、辞退等不同惩戒类型。

5.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明确基本保障依据、保障类型(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定期健康体检、带薪年休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定期培训、两委换届或发展党员时注重从中选择等规定。

五、名词解释

《办法》所称专职网格员,是指在吉阳区村(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上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网格长,是指在村(社区)指导专职网格员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工作人员,一般由村(社区)两委干部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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