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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G223-亚龙湾路交叉口交通改造工程项目收回国有土地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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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17:12 三亚市吉阳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三亚市G223-亚龙湾路交叉口交通改造工程项目收回国有土地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202449,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三亚市G223-亚龙湾路交叉口交通改造工程项目收回国有土地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的规定,为做好三亚市G223-亚龙湾路交叉口交通改造工程项目收回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确保三亚市G223-亚龙湾路交叉口交通改造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结合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适用范围

三亚市G223-亚龙湾路交叉口交通改造工程项目用地涉及海南国营南新农场、三亚南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南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销售分公司等产权人,适用本《方案》。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计八条,针对项目征收用地范围、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征收主体和实施单位收回国有农场土地、青苗及其他附属物补偿标准收回其他国有土地的补偿标准补偿登记期限保障措施附则等作出了具体要求。

(一)国有农场土地、青苗及其他附属物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按我市片区综合地价标准145600/;青苗及其他附着物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相关标准补偿;青苗产权人可选择包干方式补偿,补偿标准为50000/亩。

(二)其他国有土地的补偿标准

其他国有土地的补偿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相关文件规定,以评估的方式进行补偿

四、注意事项
    方案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产权人应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吉阳区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手续。未按期办理的,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为准。   

五、核心举措

国有农场与国有土地补偿方式不同,国有农场按三亚市片区综合地价标准补偿,国有土地按评估的方式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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