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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吉阳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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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08:45 吉阳区水务局



吉阳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解读


完善15宗小型水库应急响应机制,提升水库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2021年64日,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吉阳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吉阳〔2021〕16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就《预案》要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和海南省水水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水利工程防汛准备相关工作的通知》(琼水建防〔2021〕6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三亚市水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小型水库防汛准备相关工作的通知(三水安监〔2021〕77号)及市三防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汛前防汛防风防旱准备工作的通知》(市防办(2021)4号)要求,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切实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在现行吉阳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修订了吉阳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

预案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和海南省水水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水利工程防汛准备相关工作的通知》(琼水建防〔2021〕6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三亚市水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小型水库防汛准备相关工作的通知(三水安监〔2021〕77号)及市三防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汛前防汛防风防旱准备工作的通知》(市防办(2021)4号)等管理规章制度。

二、工作目标

本预案是在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责的调整后,为适应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而修订的《预案》的实施,将使得吉阳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大坝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得到加强与完善,应急准备和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应急管理综合水平显著提高。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包括总则、突发性事件及其后果分析、应急组织保障、事件监测预警、应急抢险预案措施等5个部分。具体为:
   (一)突发性事件及其后果分析

大坝溃决两种方式:1、大坝管涌、滑坡等导致溃决。2、放水涵管漏水、坍塌导致坝身局部坍塌而引发溃坝。因特大洪灾或人为破坏以及突发事件的发生,造成水库漫坝或垮坝,将会危及下游耕地和居民,将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二)应急组织保障

包括防汛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分工信息的传递和报告决策的制定与执行抢险队伍抢险物资的准备通讯保障6个方面,以便更好地做好防汛安全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并适应应急抢险的需要

(三)事件监测预警

水库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依次用红色(特别严重)、橙色(严重)、黄色(较严重)和蓝色(一般)表示当水雨情、工程险情及下游灾情达到一定紧急程度时,巡查责任人应立即报告技术责任人。水库防汛技术责任人接到巡查责任人紧急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向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防汛行政责任人及政府应急部门和防汛应急指挥部报告,并立即赶赴水库现场,指导巡查责任人加强监测和巡视检查,动态跟踪水位和险情发展变化,做好信息汇总与传递,定时续报相关情况。政府应急部门和防汛应急指挥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应根据降水量、库水位、入库和出库流量、工程险情及下游灾情情况及其严重程度,按照政府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会商,综合分析判断紧急形势,确定预警级别和应急措施,并适时向下游公众、参与应急响应和处置的部门和人员发布预警信息。

(四)应急抢险预案措施

突发事件警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应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应分别启动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根据应急抢险预案措施开展应急抢险。在确认灾害性气象及汛情已基本结束后,经请示指挥长同意,向受灾区发布解除汛情警报,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 

四、修订主要内容

(一)小型水库防汛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员和职务

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人员职务的调整,将预案中有关成员和相关职务进行了修订。

小型水库防洪抢险队伍名单

修订了小型水库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名单

(三)小型水库抢险物资储备情况表

修订了小型水库抢险物资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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