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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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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4 11:01 吉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亚市吉阳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寻求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可行和扎实有效的方法路子,推进我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卫疾控发〔2019〕25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三府办〔2019〕161号)和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三亚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三社心理〔2020〕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三亚市吉阳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法律规划政策要求,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二)工作目标:(1)在卓达大社区建立吉阳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2)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3)90%以上重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每两年至少为员工提供1次心理服务;(4)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到90%以上;(5)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6)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及时率达95%,报告患病率达4‰以上。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规律服药率达65%以上。居家患者社区康复率达60%以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成立三亚市吉阳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职责。

(四)工作措施:(1)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2)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3)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4)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5)开展重点人群开展心理服务。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作;(2)细化目标责任,做好分步实施;(3)创新工作模式,强化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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