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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85-0/2020-0157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吉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09-18
  • 发文字号:吉阳府办〔2020〕31号
  • 发布日期:2020-09-18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9-18 16:26:00

吉阳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亚市吉阳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

《三亚市吉阳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吉阳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卫疾控发〔2019〕25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9〕161号)和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三亚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三社心理〔2020〕13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精神卫生法》《“健康海南2030”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划政策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寻求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可行和扎实有效的方法路子。

二、工作目标

(一)结合大社区建设的要求,在卓达大社区建立吉阳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加挂:卓达大社区心理服务站、卓达戒毒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心理服务站),实行一个机构三个牌子,承担指导全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职责以及本大社区心理服务工作。

(二)完全小学以上的中小学要建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三)90%以上重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每两年至少提供1次心理服务。

(四)依托各村(社区)、居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各村(社区)、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各村(社区)、居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到90%以上。

(五)特殊人群管理指标。特殊人群建立一人一档案,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能力指标。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及时率达95%,报告患病率达4‰以上。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规律服药率达65%以上。居家患者社区康复率达60%以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推进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吉阳、健康吉阳建设,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三亚市吉阳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长:陈练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小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员:莫壮岳区委政法委(区综治中心主任)

谢宛峯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黎吉祥区政府办副主任

葛海春区教育局副局长

尹初喜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跃奎区司法局副局长

宋相正区财政局副局长

温娉婷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林振美团区委副书记

林梅花区妇联副主席

梁文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副局长

刘艺区民政局副局长、区残联理事长

林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各村(社区)、居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日常综合管理、制定年度计划方案、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等。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林惠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各相关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决定部门合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各项措施;督促检查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1.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成立三亚市吉阳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设置谈心室、心理测试室、情绪宣泄室、音乐放松室、团队活动室等功能区域。依托基层人民调解室、综治中心或其他综合服务设施,重点推进各村(社区)、居社会心理服务室的建设,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充分发挥综治信息系统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特殊人群社会心态预测预警试点,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苗头。(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妇联)

2.加强青少年心理服务网络建设。中小学校设立标准的心理

服务网络建设。中小学校设立标准的心理辅导室,有条件的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试室、团体活动室、沙盘游戏、绘画涂鸦室、音乐放松室、情绪宣泄室等专用辅导教室;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关注和满足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保持儿童积极的情绪状态,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预计2020年底前在海南中学三亚学校创建1所心理健康特色学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民政局、团区委)

3.建立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规模较小企事业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公安、司法、信访、残联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公安监管场所、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社区矫正场所、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每年至少1次,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责任单位: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4.建立远程心理咨询室。依托综治视联网实现心理咨询到村

(社区)、居综治中心,为有心理咨询需求的群众提供远程心理咨询。〔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相关村(社区)、居〕

(二)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鼓励医疗联合体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便捷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医疗机构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要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要对志愿者展开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健全奖励表彰机制,支持其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和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高校心理教师和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心理咨询人员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关系调整、社会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和科普知识宣传等服务。同时,开展实践操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定期开展督导,提高心理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

(三)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1.全面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的要求,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对患者家属开展护理教育等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家属进行心理安慰、心理辅导;建立绿色通道,患者在社区康复期间病情复发的,可通过社区康复机构向医院快速转介。〔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村(社区)、居〕

2.健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监护责任保险政策,激励保障监护人履行监护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随访走访工作重点放在村(社区)、居。区委政法委负责牵头协调、督促落实,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村(社区)、居“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100%个案管理。规范送治、入院、治疗、接回、康复、报账等收治流程,保证收治工作无缝衔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神残疾康复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加大生活困难患者的救助力度,切实保障残疾军人、特困供养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妥善救治和安置。(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市公安局吉阳分局)

3.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依托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通过热线、网络、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扩大心理援助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提升其服务可及性和专业性。(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

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心理健康知识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等平台,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各村(社区)、居、进机关等活动,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各村(社区)、居健康教育活动室或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组织志愿者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五)开展重点人群开展心理服务

1.职业人群心理服务。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开展吉阳区区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心理服务工作,包括团体心理服务、心理评估和个体咨询。每年开展的目标人群:团体心理服务500人以上、高危人群心理评估100人以上和个体心理咨询3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2.教职工、学生心理服务。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开展吉阳区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教职工、在校学生的心理服务工作,包括团体心理服务、心理评估和个体咨询。每年开展的目标人群:(1)教职工:团体心理服务2000人以上、高危人群心理评估200人以上和个体心理咨询100人次以上;(2)学生:团体心理服务8000人以上、高危人群心理评估800人以上和个体心理咨询2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3.技术指导。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每年在吉阳区创建1所以上心理健康特色学校,培训40所以上(每所学校1名)中小学校兼职/专职心理辅导老师。(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4.育龄妇女心理服务。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每年选择9个村(社区、居)开展育龄妇女(包括性侵、家暴、失独、丧偶)的心理服务。包括团体心理服务、心理评估和个体咨询。每年开展的目标人群:团体心理服务900人以上、高危人群心理评估90人以上和个体心理咨询45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任单位:区妇联、区财政局、相关村(社区、居)〕

5.残疾人及65岁以上老年人的心理服务。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每年选择9个村(社区、居)开展残疾人及65岁以上老年人的心理服务,包括团体心理服务、心理评估和个体咨询。每年开展的目标人群:团体心理服务450人以上、高危人群心理评估45人以上和个体心理咨询2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相关村(社区、居)〕

6.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服务。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每年选择9个村(社区、居)开展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服务。包括团体心理服务、心理评估和个体咨询。每年开展的目标人群:团体心理服务180人以上、高危人群心理评估20人以上和个体心理咨询2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相关村(社区、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作

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周期:2020-2021年。区委、区政府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吉阳、健康吉阳、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协调解决部门合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作工作机制。结合大社区建设的要求,在卓达大社区建立吉阳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承担指导全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职责。另外,以大社区为单位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由政法、卫生、民政、公安等成员单位人员组成。

(二)细化目标责任,做好分步实施

各村(社区)、居以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接受省、市试点工作检查督导,积极抓好改进提高,全面完成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和工作指标,不断巩固试点工作建设成果,使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三)创新工作模式,强化督导评估

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心理自助平台等,通过网络平台向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建立督导评估制度,按照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步骤,分阶段、分目标制定督导方案,定期对各成员单位试点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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