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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各相关单位,村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及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规范我区农村危房加固维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农村房屋危险程度依据国家相应规范标准鉴定可分为A、B、C、D四个等级。农村危房改造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如鉴定为D级危房的应尽快拆除,原则上不得进行加固维修,应按规定程序向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分局申请原址重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居民住房安全。
二、农村危房加固维修
(一)明确房屋产权主体
需加固维修的农村危房,应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等相关政策要求,由村委会负责明确房屋产权人,确保产权清晰无误。
(二)安全鉴定和加固设计方案
房屋产权人需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制定加固方案。加固方案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三)施工规范
房屋在加固维修及装修装饰过程中,房屋所有权人及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照加固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加建等行为。
(四)主体责任
房屋产权人对加固维修施工行为负主体责任,应全程监督施工质量,确保加固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危房加固维修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房屋安全鉴定、加固设计方案的审核、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等。
(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负责对未按照加固方案施工,擅自将房屋进行改建、扩建、加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加固维修工作依法依规。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分局负责农村危房加固维修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
(四)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危房加固维修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的影响,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指导。
(五)各村委会要明确农村危房整治的责任人,组织力量加强对辖区内危房加固维修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建行为立即上报综合执法部门,确保不得以危房加固维修为由,变相进行改建、扩建和加建等违法违建行为用于生产经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危房加固维修工作是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任务,各相关单位及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
(二)加强过程监管。农村危房加固维修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各村委会、住建、执法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及时制止和查处装饰和维修与危房安全无关的改造行为。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危房整治有关文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群防群治的工作氛围。
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