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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阳区安罗村榆亚盐场肆仟分厂“9·30”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三亚市吉阳区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吉阳区安罗村榆亚盐场肆仟分厂“9·30”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5年9月30日13时许,三亚市吉阳区安罗村榆亚盐场肆仟分厂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事故发生后,吉阳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认真调查,于2026年1月7日完成事故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对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进行了认定,并于2026年1月13日将《吉阳区安罗村榆亚盐场肆仟分厂“9·30”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在吉阳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及《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琼安委办〔2021〕130号)文件要求,吉阳区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由吉阳区防减救安委办牵头组织成立吉阳区安罗村榆亚盐场肆仟分厂“9·30”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小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6年5月18日,吉阳区防减救安委办牵头组织成立事故评估组,组长由区防减救安委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建锋担任,成员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区应急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吉阳分局、红沙派出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事故评估组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吉阳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等材料,逐项对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认真评估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中采取的具体整改举措、取得整改成效、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防范等工作情况,并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事故调查报告》及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落实吉阳区安罗村榆亚盐场肆仟分厂“9·30”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情况相关材料,责任追究情况具体如下:
1.丛晓波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区域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不清,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在本次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2.朱云琨作为航吊龙门架采购方,未取得相应营业资质即实施该设备安装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同时,需考量本案特殊情形:事故发生前,朱云琨已就设备安装事宜与丛晓波协商明确作业时间,在丛晓波提出提前开工要求时,其已明确予以拒绝,尽到合理协调管控义务。事故发生后,朱云琨第一时间组织现场工友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就赔偿事宜积极与家属协调,在其个人经济拮据情况下(一家三口在三亚租房居住,长期依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为履行赔偿义务主动变卖二手车,积极筹措资金进行赔偿。综上,决定不予追究朱云琨相关行政责任,由相关行政部门对其进行约谈。
(二)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经事故评估组调查,事故发生后,吉阳区应急管理局约谈本次事故主要职责人朱云琨,并对朱云琨提出严肃警示和整改要求:一是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必须彻底摒弃侥幸心理,充分认识机械作业高风险性,时刻坚守安全底线,做到不违章操作、不冒险作业、不违规蛮干。二是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流程,规范个人作业行为,熟悉本岗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范,清楚作业禁区、危险点位、禁止性行为,严格按流程标准作业。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工人自救自保能力,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提高人员安全作业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严格杜绝“三违”行为,自觉遵守安全制度,时刻做到先安全、后作业,不安全、不作业,在今后作业全过程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行为再次发生。
三、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事故暴露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合规意识缺失,无视现场管控要求,擅自违规作业,未预判操作风险,直接触发事故;相关方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以个人名义采购特种设备却未签正式协议,未核查施工人员作业资质,虽明确作业要求,却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制止违规作业行为,导致安全管控形同虚设,未能提前规避风险等问题。
四、相关工作建议
全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按照“三管三必须”工作原则,确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主管行业企业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准入与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核查其相应资质,严禁无资质人员上岗;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重点讲解违规操作的事故后果与作业规范,提升人员合规意识与风险预判能力,杜绝“擅自操作、无视管控”行为;要求企业施工作业前需明确操作流程与时间,安排专人监督作业过程,对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制止、纠正,确保安全管控要求落地,避免“只提要求、不抓落实”行为;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总体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认真核查了本起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本起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情况均已落实到位,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有关部门及企业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较好地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
附件:
问题清单、工作建议清单以及经验做法清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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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清单类型 |
具体内容 |
责任主体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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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存在问题 |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合规意识缺失,无视现场管控要求,擅自违规作业,未预判操作风险,直接触发事故;相关方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以个人名义采购特种设备却未签正式协议,未核查施工人员作业资质,虽明确作业要求,却未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制止违规作业行为,导致安全管控形同虚设,未能提前规避风险等问题。 |
朱云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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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建议 |
全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按照“三管三必须”工作原则,确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主管行业企业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准入与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核查其相应资质,严禁无资质人员上岗;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重点讲解违规操作的事故后果与作业规范,提升人员合规意识与风险预判能力,杜绝“擅自操作、无视管控”行为;要求企业施工作业前需明确操作流程与时间,安排专人监督作业过程,对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制止、纠正,确保安全管控要求落地,避免“只提要求、不抓落实”行为;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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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验做法 |
事故责任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态度端正,全程配合监管部门现场勘验、笔录问询,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及用工情况;主动配合善后赔偿,积极筹措赔偿资金,此次事故未引发负面舆情,善后问题得到积极妥善有效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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