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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 索 引 号: 32404199-2/2026-06743
  • 主题分类: null
  • 发文机关: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 成文日期: 2026-11-03
  • 发文字号: 三亚吉阳综执强催字〔2026〕第A6号
  • 发布日期: 2026-11-03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 2026-11-03 11:43:23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三亚吉阳综执强催字〔2026〕第A6号

 

张树荣、周少华、刘金江:

本机关于2026年10月26日依法对你们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内容是:

本机关于2026年8月28日对你们作出三亚吉阳综执限拆决字〔2026〕第A6号《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你们于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除位于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三亚国际康体养生中心二期的两处钢架结构房屋,而你们逾期未履行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们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现催告如下:

1.请你们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单位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单位将依法强制执行。

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6年11月3日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同心家园八期3号楼

联系部门:城市管理一队

联系电话:0898-8822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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