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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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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于2026年10月2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履行义务催告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义务催告书》,内容是:
本机关于2026年8月17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三亚吉阳综执普罚决字〔2026〕第2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缴纳罚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你(单位)要求陈述申辩的,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履行义务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6年10月29日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同心家园八期3号楼
联系部门: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898-8822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