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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 索 引 号: 32404199-2/2026-06683
  • 主题分类: null
  • 发文机关: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 成文日期: 2026-09-24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4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更新时间: 2026-09-24 18:07:08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吴强:

本机关于2026年9月20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内容是:

本机关于2026年3月24日对你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三亚吉阳综执限拆决字〔2026〕第A22号),要求你于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除位于三亚市吉阳区万科森林度假公园四期B33-108房的2处违法建设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而你逾期未履行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催告如下:

1.请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本单位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单位将依法强制执行。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6年9月24日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同心家园八期3号楼

联系部门:城市管理执法一队

联系电话:0898-8822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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