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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陈堪助:
本机关于2026年8月7日依法对你作出调查询问通知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内容是:
关于你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一案,本机关已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有义务如实回答本机关的询问,并协助本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或检查,不得阻挠。
现通知你于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到本机关接受调查询问,并携带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
1.被调查(询问)人是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的,携带自然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被调查(询问)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接受询问的,还应当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调查询问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6年8月12日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同心家园八期3号楼
联系部门:城市管理二队
联系电话:0898-8822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