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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罚款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
刘杰:
本机关于2026年7月9日依法对你作出罚款催缴通知书,因本机关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罚款催缴通知书》,内容是:
本机关于2026年4月15日依法向你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三亚吉阳综执普罚决字〔2026〕第82号),要求你于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本机关(吉阳区迎宾路同心家园八期3号楼)一楼办事大厅开具“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纳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因你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通知你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罚款。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你要求陈述申辩的,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罚款催缴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
罚款催缴通知书-刘杰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
2026年7月13日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同心家园八期3号楼
联系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二队
联系电话:0898-88225601